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公告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农办农〔2023〕16号)、高邮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邮政办发〔2023〕163号)和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高邮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邮农〔2023〕221号、邮财农〔2023〕290号)要求,现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承担粪污收集处理、集中堆沤、运输配送、施用到田全环节社会化服务主体,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粪污收集处理、集中堆沤、运输配送、施用到田全环节服务的企业、合作社等。

二、申报条件

1、具备从事粪污收集处理、集中堆沤和粪肥(沼液)运输配送、施用到田服务的设备设施条件;

2、积极参与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且愿意增加对粪污收集、处理和粪肥(沼液)配送、施用等装备的投入;

3、年可生产腐熟粪肥2000吨以上(含2000吨)或生产沼液*****吨以上(含*****吨);

4、粪污来源有保证,能够主动与养殖主体对接,项目实施前,能够与本市范围内养殖主体签订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协议;

5、能够保证施用到田的粪肥(沼液)充分腐熟且符合国颁标准,对施用粪肥(沼液)的田块购买相关农业政策性保险;

6、保证证照、手续齐全,合法经营,服从项目管理部门指导和安排。

三、遴选程序

社会化服务主体的遴选坚持自愿申报、现场勘查、审核评定、网上公示的程序。由申报对象对照遴选条件提交申报表,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粪污处理协议复印件、设备设施照片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评审,遴选结果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项目社会化服务主体。

请有意向的主体于2023年10月19日下午6时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提交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151*****102),逾期视为无申报意向。


附表:社会化服务主体申报表.doc


高邮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3日

标签: 绿色种养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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