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组团地块拟建设LNG加气站招标的公告招标公告
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组团地块拟建设LNG加气站招标的公告招标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区天然气加气站建设,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促进天然气加气站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重庆市天然气加气站管理办法》的规定,区经济信息委牵头起草了《巴南区天然气(含CNG/LNG)加气站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审定同意印发实施。按照我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布局,拟在李家沱组团V14-304地块建设LNG加气站,特向社会公开招标LNG加气站建设经营企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地块情况
宗地编号: | 李家沱组团V14-304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67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龙洲湾街道 |
主要用途:建设LNG加气站 |
二、招标程序
第一,向社会公开发布该拟建站点土地基本情况及主要建设内容。
第二,向社会公开发布参加竞标企业的具体要求。
第三,向社会公开发布评选招标企业的评分标准。
第四,组织专家等对报名参加竞标的企业开展评审,按评分标准分别计分。
第五,按照分数高低,选择排名前3名的企业,并向社会公开评审结果。该3家企业取得参加该站点土地竞拍基本资格。
第六,取得资格的3家企业,按相关要求参与该站点土地使用权的竞标,竞拍获得土地的企业可获得该站点的LNG特许经营权。
第七,获得该站点项目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的同时,由巴南区经济信息委与该企业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第八,取得LNG天然气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应当在一年内完成LNG加气站建设工程,并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天然气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情况报区经济信息委,在取得天然气经营许可证后投入运营。逾期不能完成建设的,天然气特许经营权失效,由区经济信息委无条件收回。
三、竞标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独立的法人资格。
2.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3.有可靠的气源保障,并与上游企业签订了稳定供气协议。
4.具有与加气站经营所需的技术及安全生产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
5.有三年以上LNG加气站运营经验。
6.竞标企业有独立承担垫付该宗地块报批等全部费用的资金承载力。
四、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一)公告时间:本公告期为7天: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21日。
(二)报名时间:2023 年8月21日9:00-12:00,14:00-17:30(超过报名时间不再受理)。
(三)报名地点: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海大道六号1431室)。
(四)报名方式:参选企业须在报名地点递交竞标相关资料,不接受传真件、复印件和邮寄等其它方式报名。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重庆市巴南区经济信息委:唐老师
联系电话:023-********
(六)申请企业应提交的资料
1.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已通过年检);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
4.垫付土地报批及购地资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原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
5.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2份),如申请人在《企业信用报告》报告日期前两年内有不良负债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人的竞标申请。
6.其他竞标相关资料文件。
五、评审成员
按照各部门的职能职责,结合招标工作需要,本次招标企业评审人员拟定为区经济信息委1人,天然气行业专家2人。
特此公告!
附件:巴南区李家沱组团V14-304地块LNG加气站竞标企业评分标准
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8月15日
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组团V14-304地块LNG加气站竞标企业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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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签名: | 评审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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