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城镇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
琴城镇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对松材线虫病进行控制、压缩,巩固已取得的成果,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林生发〔2022〕94号)、江西省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赣林防字〔2022〕102号)、抚州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指挥部《各县(区)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责任任务中应拔除疫点乡镇及实现无疫情乡镇名单》、《南丰县2023-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分类施策、强化监管”的原则,结合我县今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概况
琴城镇林地面积*****亩,其中马尾松林面积9310.07亩。据2023年全县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结果显示,我镇十四个村组都有部分山场发生松树死亡。因松材线虫病具有潜伏特性及受气候影响大,故后期仍会有病死树陆续发生。
二、防治目标和任务
(一)防治目标
1、切实做好普查,摸清家底,分区分级管理、科学精准施策。
2、根据实际情况运用“清、保、改、封、补”分类施策。重点区域“即死即清”常年除治。各村组确保本辖区内全面除治无枯死松木,力争实现疫情发生面积和发生株数双下降。
3、确保完成县政府下达的防控目标任务,重点区域要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新疫情,并及时处置,力争控制无疫情。
4、确保原木不出县、染疫松木不跨省调运事件。
(二)防治任务
1、疫情监测普查。建立健全监测普查预警体系,组织测报员及护林员对全县松林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定期巡查,监测覆盖率达100%。发现疫情,及时上报,严密封锁,迅速除治。
2、松枯死树清理。以村组为单位,在2024年3月31日前彻底清理完成辖区内的病死木和其他原因致死的枯死木。以大堡村、水北村、杨梅村、艾源村、富溪村以及其他县乡村主干道两边及重要景区路段为重点,采用“即死即清”常年除治的方式清理。除治作业时间要求2024年1月31日前基本完成,2024年3月底前彻底完成。
3、加快疫情小班松树树种更新。
4、加强检疫检查
严格检疫管理,开展检疫执法检查,加强疫木生产、调运、加工监管工作,内防扩散,外防输入。
三、防治办法
1.病死(枯死、濒死)松树的除治区划确定。
参照我县2023年松材线虫病普查结果,将全县范围内的枯死(病死、濒死,干旱致死等)松树山场进行“区划”确定,分为单株清理区、皆伐改造区、封控区。
2.除治方法。
(1)小片皆伐:病死(枯死、濒死)松木超过3%的松树纯林小班、生长量停滞无经营价值、经多次择伐形成的低产低效林,或能当年实现无疫情乡镇的孤立小班,以及为保护无疫情乡镇的隔离区域小班,按照林分改造以及《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理技术规范》,依法依规做好作业设计,进行皆伐改造。同时,对该部分皆伐疫木进行安全利用。安全利用以粉碎切片为主,各乡镇可自行设立除害利用点,但必须严格按松材线虫病疫木除害技术标准达标。
皆伐后种植树种以杉木、木荷、枫香为主;整地方式为穴垦,规格40×40×40厘米,初植密度2×1.7米;混交方式带状混交,混交比例7杉3阔。砍杂除草抚育5次,前两年每年两次,第三年一次;松土扩穴2次,即栽植后两年内每年一次;抚育时间5-6月和8-9月。与之同时,有机结合油茶生产用地需求,大力推广适宜皆伐山场种植油茶。
(2)择伐清理:对病死(枯死、濒死)松木未超过3%、混交林、非松树树种天然更新好、零星分布及不明原因枯死的松树,按照疫木处理技术要求采取择伐方式进行伐除,采用切片或焚烧方式对枯死松树进行处理。焚烧处理时,应按就近原则,选择适宜焚烧场地,周边开辟防火道,实行专人负责,防止跑火;焚烧完毕时,要检查有无余火,确认是否烧得彻底。
择伐后,乔木树种达到天然更新中等以上的,按照自然规律,利用森林天然更新能力,通过植物群落自然演替恢复森林植被。
3.除治技术要求。
(1)伐桩的除害处理。伐桩必须低于5厘米(上坡位),下坡位较高的必须增补斜切面。
(2)主干的除害处理。采取皆伐或择伐方式的主干进行切片(粉碎)、旋切等安全利用处置,不能安全利用的直径1厘米以上(含1厘米)主干、枝桠和树皮全部进行集中焚烧处理。焚烧处理要求焚烧彻底,不遗漏,并做好森林防火安全措施。
(3)严禁利用采伐的松木制作木板、方料、托盘木架等国家和省市禁止事项。
4.除治时间。
2023年6月份开始至2024年3月底,对枯死松树进行除治清理,按“即发现、即报告、即除治”的原则,及时清理。
5.监督管理。
(1)由我镇政府组织枯死松树除治监管队伍,对每个采伐除治队进行全程“旁站式”监督,并每日填写《采伐除害日报单》,详细记录当天采伐及除害情况。《采伐除害日报单》由施工队长和监管员签字,监管员要对除治质量进行监督,包括伐桩处理是否到位、除治点山场主干是否清理或焚烧彻底、枝桠是否清理或焚烧干净等。严禁松木出县。
(2)由我镇政府派出干部,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派出干警维持除治秩序,调解矛盾纠纷,防止疫木遭到哄抢流失。
四、除治主体的确定
由我镇政府为责任主体,委派一名镇干部组建琴城镇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伍并签订合同,除治队伍按照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技术标准对辖区范围内的枯死松木进行除治,并且除治队伍人员必须参加工伤意外保险,乡镇负责监督管理除治公司。
五、第三方核查验收公司的确定
为全面评价各乡镇除治队伍的疫木除治数量和质量,由县林业局作为采购主体,负责按程序对有资质的第三方核查验收公司进行政府采购。由第三方核查验收公司对我镇疫木除治情况进行验收核查,并进行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
六、检查验收及经费结算
(一)检查验收
除治任务完成后,由镇政府组织核查组,对除治公司清理病死(枯死、濒死)松树的数量及质量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数据汇总后报县政府,由县林业局存档。县政府委托县林业局聘请第三方公司对镇政府上报结果进行核查验收,县林业局对第三方核查结果进行抽查。
综合防治由林业局按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二)经费结算
按照第三方公司的验收结果,由县财政将除治经费分两期直拨至我镇,由镇政府统筹安排支付使用。2023年农历年前拨付50%病死(枯死、濒死)松树清理费;2024年12月底前拨付剩余的50%病死(枯死、濒死)松树清理费和综合防治费。第三方调查核查费待调查报告出具后拨付。综合防治经费按具体合同要求结算。
标签: 松材线虫病防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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