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江航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物流园区场区配套-强电外网工程照明灯具采购项目询价邀请书
黑龙江省江航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物流园区场区配套-强电外网工程照明灯具采购项目询价邀请书
(供应商名称):
我单位拟对黑龙江省江航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物流园区场区配套-强电外网工程照明灯具采购项目进行询价。
一、采购内容
对齐齐哈尔物流园区场区配套-强电外网工程照明灯具进行采购,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1 | 场区景观灯 | 1.名称:场区景观灯 | 92 | 套 |
2 | 草坪灯 | 1.名称:草坪灯 | 118 | 套 |
注: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需要,调整数量,并按实际结算。
二、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供货所需的各种相关的费用及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
3.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为含税价,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最高限价:82,700元人民币。
三、资格条件
1、国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履行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四、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全部交货。
六、询价响应函:见附件。
七、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4日00时00分至 2023年10月16日13时00分。
八、递交询价响应函截止时间及相关要求
1.询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4时00分。
2.供应商应在于询价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将询价响应文件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
3.上传询价响应函同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法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九、声明
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函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本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本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询价单位:黑龙江省江航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沿江乡三连村友谊路2211号二层2047号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151*****860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0451-********/0451-********
传 真:0451-********
电 子 邮 箱:xc********@163.com
监 督 部 门:黑龙江省江航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监督检查
电 话:187*****258
附件:
询价响应函
致:
1、就贵司 (采购内容) ,我单位报价为 元(增值税专票、税率 ,含本项目所需的各种相关的费用及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
2、其他增值服务: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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