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石桥乡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小石桥乡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小石桥乡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云南省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云自然资〔2022〕44号)、《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地质灾害巡排查工作的通知》(玉自然资地勘云〔2022〕3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小石桥乡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把以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小石桥地质环境特征和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地震灾害的防御管理不适用本方案。

一、小石桥乡地质灾害隐患现状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小石桥乡地质灾易发区主要分布于盆地周围的山区及人类活动强烈区,以小石桥—小丫口、玉苗—大玉苗区域最为明显,其他区域分布相对分散,险情等级均为小型。

(二)地质灾害类型。全乡现有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均威胁村庄、学校。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1.小石桥村委会一组(小丫口村)不稳定斜坡;2.玉苗村委会二组(大玉苗)潜在滑坡点。

(三)隐患点分布概况。经委托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玉溪分院核查,全乡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涉及2个村委会、2个自然村,目前有43户、133人的生命财产不同程度受到威胁,直接影响着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二、2021年地质灾害预测
(一)降水情况预测

根据红塔区气象局预测资料分析:预计2022年红塔区降水总量正常略偏多,气温正常略偏高;雨季开始期正常至略偏早;主汛期降水正常略多,气温略偏高;秋季降水正常略偏少。综合研判2022年红塔区属于温度条件较好、降水稍偏丰的气候年景。

具体预报如下:预计红塔区2022年正常略偏多,约为930毫米,降水距平百分率为+6%左右。其中预计2022年:

1~4月降水正常略偏多,约为105毫米,降水距平百分率为+8%左右。在时间分布上,1月降水偏多,约为30毫米,降水距平百分率为+8%, 2月降水偏多至特多,约为25毫米,降水距平百分率为76%,3月正常略多,3月降水正常略多,约为25毫米,降水距平百分率为+12%,4月降水偏多,约为40毫米,降水距平百分率为+14%;预计5月降水略多至偏多,约为90毫米,较历年同期偏多15%。

雨季开始期:预计2022年红塔区雨季将于5月中旬至下旬相继开始,与常年相比为正常至略偏早。

主汛期6~8月降水正常略多,气温正常略高,预计6~8月降水正常约为530毫米,降水距平百分率+5%。

秋季9~11月降水略少至偏少,雨季结束期接近常年,预计2021年9~11月降水约为180毫米,降水距平百分率-11%,有5~7天的连阴雨天气。

雨季结束期:预计2022年雨季在10月上、中旬后结束,与常年同期相比正常略偏早。

关注重点:主汛期区域性或单点性强降水略多,可能引发洪涝和山洪地质灾害,注意加强防范。

表一、2022年各月雨量预测值:

要素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降水量预测

30

25

25

40

90

150

200

160

100

80

20

10

附:2021年各月气象实况资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年或平均

气温

9.8

12.5

17

19.3

22.3

21.9

21.3

21.5

20.2

17.2

13.2

10.3

17.2

降水

5.1

24

0

63.7

24.5

194.4

186

80

97

61.1

75.5

33.4

844.7

日照

168.2

193.7

260.3

249.8

265.4

132.5

132

164

184.2

94.3

144.9

160.2

2149.5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预测

一般情况下,主汛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根据我乡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结合2022年地质灾害灾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及区气象局对2022年全区降水量趋势初步预测:小石桥乡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10月。

地质灾害隐患重点防范点段

(1)小丫口村不稳定斜坡、(2)大玉苗村潜在滑坡。

四、防治原则和目标

2022年我乡地质灾害防治贯彻“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四结合”原则,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突出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减少和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加大宣传,加强监测,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落实群测群防工作责任,保障工作经费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村委会和乡属有关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和完善乡、村两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及指挥部,进一步明确各级履行辖区群测群防责任主体,负责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和组织实施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群测群防工作制度,制定临灾避险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做好日常应急演练,动态跟踪掌握灾害监测情况,组织做好分析研判和预报预警工作,牵头做好监测员的业务指导、技能培训和监督考核等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本辖区监测员,组织做好本辖区内灾害隐患的动态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收集上报隐患点监测记录和群测群防有关资料,组织做好紧急情况下的临灾避险工作。

2、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各村委会要将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设、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地质灾害点调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区划编制及巡查、宣传、治理等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工作经费。要落实“谁引发、谁治理”,“谁出资治理、谁受益”的原则,采取鼓励社会捐助、争取国家援助等方式筹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

(二)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建设,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

1、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实行地质灾害监测责任制,逐级签订监测预报责任书,落实乡、村、组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应以广大人民群众为主体,做到专群结合。加强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各级监测网络由行政一把手负责,村、组两级要明确网络监测人员。

2、各级监测网络及相关责任单位的分工。选取发育典型且规模大、危害严重、可能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专业化监测,全面系统掌握灾害发展变化规律。村委会灾害监测网络主要负责本辖区内灾害隐患点的定人、定点、定时巡查和简易监测,并及时上报监测记录;乡级监测网络负责本辖区内较大灾害隐患点的定人、定时、定点巡查,监测系统、信息系统和预警系统监督、指导工作,并将各村级网络的监测结果汇总上报区政府。

3、落实监测人员。以有地灾隐患点的自然村为单位,组织召开村民大会,采取公开推选的办法,每个自然村由村民推荐2名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群众认可的村民为地灾隐患点监测员。并按上级要求落实监测人员补助、加强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

4、完善气象预警预报体系。加快构建国土资源、气象、水利、林业等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切实提高预警预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覆盖率。要结合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及气象预警预报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积极推进乡、村两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同时,应加强农村电子显示屏、高音喇叭等直接面向群众的预警预报服务设施,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电话、手机短信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将预警预报信息传递到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监测人及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确保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全面。

(三)健全完善应急保障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工作

1、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村、组要按《玉溪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五项工作制度》、《玉溪市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巡查、值班、速报、督查等工作的落实。为了及时避灾、救灾,各级应制定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构,配备必要的通讯、交通工具,以便应急人员能迅速到位,查明灾情,开展防灾、救灾工作,尽量减少灾害损失。

2、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内的村委会、基层组织要对威胁学校、医院、村庄、集市、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点安排专人盯守巡查,汛期在每个隐患点组织应急避险演练,提高应对灾害防范能力。

3、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各村委会要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加快地质灾害应急平台建设,加快组建专群结合的应急队伍,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以便应急人员能迅速到位,查明灾情,开展防灾、救灾工作,尽量减少灾害损失。

4、强化宣传培训,提高防灾减灾意识。根据《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玉溪市红塔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发放地质灾害“一书两卡”,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科普手册、标语、宣传单等广泛深入地宣传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及防灾减灾措施,增强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危害的认识,强化防灾减灾意识,为防灾减灾工作建立扎实的群众基础。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各村委会应对灾害点监测人员开展1次基础知识培训,聘请有关专家对相关人员进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知识培训,指导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预警工作,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队伍的业务素质。

5、加强巡、排查。乡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详见附表1)组织有关部门组成巡查组, 对境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回检查,乡属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村、组隐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对难以确定的隐患,要及时组织专业技术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确认,并提出可操作的防治方案和应急措施。乡属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责任主体做好本行业的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巡查,并认真做好专业排查和有关防治工作。建立健全由乡政府统一组织协调的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巡查排查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会同区属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巡查,对重点防治区域每年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及时消除隐患,并将排查结果及防灾责任单位向社会公布。加强监测和巡回检查,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应当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区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在汛期要加强监测频率并加强灾害体变形破坏过程前兆特征巡查,以便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危险体的变形发展趋势,作出准确的预报。

(四)加快推进实施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

继续落实大玉苗村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加大力度拆除小丫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老房。通过搬迁避让和应急处置等措施,逐年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逐步减少或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镇、企事业单位和重要工程设施的数量,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标签: 地质灾害防治 石桥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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