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镇县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天镇县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天镇县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建设项目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天镇县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现受天镇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该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天镇县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TZZFCG2016-002-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采购范围:电子卷宗系统建设项目。

包号

物品名称

采购数量

预算金额

备注

一包

电子卷宗系统建设项目

一批

95990元

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十天内。

供货地点:天镇县人民检察院。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报价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上述资格要求的单位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报名: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②、法人身份证明书;

③、营业执照;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

⑤、税务登记证;

⑥、开户许可证;

⑦、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月5日-2016年1月7日的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地点:天镇县财政局一楼采购中心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12日9时3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天镇县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地点及时间

1、谈判时间:2016年1月12日9时30分。

2、谈判地点: 天镇县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镇县人民检察院 集中采购机构:天镇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杨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186*****828 电 话:****-*******


天镇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1月0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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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镇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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