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名称:长沙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CSCG-202*****0041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总预算金额:*******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最高限价:*******.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建设,长沙市有幸入选国家生态环境部全国18家试点城市之一,是中部唯一入选的省会城市。
1、前期长沙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由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承担,该团队是国家生态环境研究权威机构,技术雄厚,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
2、2022年6月长沙市人民政府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签订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3、根据生态环境部试点工作要求,2023年3月底前须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实践情况评估报告》《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的政策建议》并上报,2023年6月底前完成涉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基础数据和方案内容的更新,2023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总结三大项任务。
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高效保质完成,缩短项目周期,节约整体项目费用,且经与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沟通,本次服务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 长沙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 | 根据项目要求定制。 | 1 | 项 | ******* | ******* |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3〉19号)的要求,长沙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评估;
2、开展基于国土空间规划的长沙市“三线一单”动态更新。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2、供应商所在地址:北京市市辖区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院
(三)本公示期限
从2023-03-06至2023-03-13止。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时间:2023-03-01
2、论证地点:湖南中科建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专家成员名单:
专家姓名 | 单位 | 职称 |
许晶 | 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胡天觉 | 湖南大学 | 副教授 |
沈华 |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 高级工程师 |
4、论证意见:
该项目是国家试点项目,时间紧、任务重,目前项目前期承担的是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技术雄厚。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点,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采购,生态环境部规划院具有唯一性特征,为高效保质完成该项目试点工作,建议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购 人:长沙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764
联系 人:长沙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177*****068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科建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57号奥克斯广场商业及2、3、4栋*****
联系 人:周爱辉
联系电话:132*****355
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长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地 址:长沙市政府机关大院第二办公楼五楼
联系 人:王希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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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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