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报废服务招标公告
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报废服务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铜仁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报废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TRZFCG-2016-004 3、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采购主要内容:
铜仁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报废服务采购 (2)采购数量:1 批 (3)采购预算(元):10000 4、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3)采购预算: 以实际报废处置数量为准)小轿车、面包车等小型车辆残值处置单价为150元/辆,越野车残值处置单价为300元/辆,依维柯残值处置单价为500元/辆,17-19座客车残值处置单价为700元/辆,20-35座客车残值处置单价为1100元/辆,46座以上客车和特种大型货车残值处置单价为2500元/辆。 5、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公司注册地在铜仁市城区内。(二)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具有贵州省内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贵州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证书》。(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六)选定的报废处置机构不得因是单一性来源采购方式降低残值标准。(七)选定的车辆报废处置机构须在20天内完成所有报废车辆处置工作。(八)选定的车辆报废处置机构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报废车辆进行处置。 6、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鉴于公车改革任务重、时间紧,且在铜仁市区内只有铜仁市丰源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车辆报废处理的相关条件; 综上述,同意把铜仁市丰源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单一来源谈判的唯一供应商。 7、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
体论证意见):
鉴于公车改革任务重、时间紧,且在铜仁市区内只有铜仁市丰源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车辆报废处理的相关条件;综上述,同意把铜仁市丰源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单一来源谈判的唯一供应商。 8、专业人员情况(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潘建忠 市机关事务局 龚军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副教授 赵再琴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副教授 9、公示期限: 2016-01-05 至 2016-01-11 10、采购人名称: 铜仁市机关事务局
联系地址: 铜仁市机关事务局 联系人:江洋 联系电话:187*****363 1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铜仁市锦江北路东太御风锦江15栋 项目联系人:黎舰 联系电话:****-******* 12、ppp项目: 否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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