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城子河区实验幼儿园托育功能用房改造项目

鸡西市城子河区实验幼儿园托育功能用房改造项目

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实验幼儿园托育功能用房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0600G23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实验幼儿园托育功能用房改造项目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鸡西市城子河区实验幼儿园托育功能用房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鸡发改社会〔2022〕21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城子河区实验幼儿园,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城子河区实验幼儿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改造幼儿园托育功能用房1372.2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铺设室外活动场地悬浮底板200平方米,新增托位120个。

2.2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共计30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指令为准)

2.3建设地点:鸡西市城子河区。

2.4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质量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020,795.75元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2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同时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需提供近 3个月(2023年6月-2023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社保系统出具或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并提供养老保险联网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条形码、社保编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其中一项,以便招标人必要时进行核查。未联网企业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承诺)。如是6类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承诺)。

(2)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名,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资格证书;安全员:1名, 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质量员:1名,提供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质量员)资格证书;标准员1名;材料员1名;机械员1名;劳务员1名;资料员1名;(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注:以上人员提供相关专业岗位证件);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2020年8月至2023年8月),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初步设计单位、技术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3.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9月23日00时00分至2023年10月0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4.3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09时00分。

6.2方式一: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ggzyjyw.hlj.gov.cn/BidOpening),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92号)。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发布。

10. 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67-*******

1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67-*******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中心大街228号



招标人:城子河区实验幼儿园

地址:鸡西市城子河区政通路197号

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138*****367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翰林府邸6号楼8号门市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467-*******

电子邮箱:guozijixi@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鸡西市,城子河区,鸡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幼儿园 用房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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