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嘉安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年度建筑类技术咨询服务框架采购公告
梅州市嘉安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年度建筑类技术咨询服务框架采购公告
梅州市嘉安电力设计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建筑类技术咨询服务框架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XM**********)
1.采购人: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梅州市嘉安电力设计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建筑类技术咨询服务框架采购。
3.项目地点:梅州市。
4.采购项目编号:XM**********。
5.概算金额:30万元。仅提供给投标人作参考,最终实际金额以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采购人不对实际中标人获得的量进行承诺。
6.项目类别:三类。
7.采购分类:服务类。
8.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9.采购形式:框架采购。
10.框架协议有效期:自签订框架合同之日起计算,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本次采购结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采购结果,经合同双方商议后,服务期限延长至新的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前,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内有效。
13.采购承办部门: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经营部。
14.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
二、采购范围
标包名称 | 标包号 | 概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
1 | 梅州市嘉安电力设计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建筑类技术咨询服务框架采购 | 1 | 30 | 30 | / |
1.标包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分为1个标包。
2.服务内容及范围:
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建筑类技术咨询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包括装修设计、钢结构、建筑设计、消防设计等。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成果应达到如下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以及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梅州供电局的相关标准要求,满足技术咨询计划书要求,成果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如有)。
本次采购的具体工作任务最终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采购人调整后的为准。采购人将结合工作需要进行工作内容委托,不承诺采购人经营范围内此类内容全部委托投标人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如经采购人评估可另行按项目单独专项采购必要同类服务进行补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或控股的不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3. 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专用资格:
1. 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类(建筑或结构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职称。
四、合同文本及签订合同要求
本采购项目使用《梅州市嘉安电力设计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建筑类技术咨询服务框架采购合同文本》,采购人组织需求单位与本项目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
本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号文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计收。
1.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
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 | 0.25% | 0.1% | 0.2% |
0.05% | 0.05% | 0.05% | |
*****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22.55*70%=15.785(万元)
2.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以本采购项目对应标包的概算金额为基准计收。
3.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完成授标审批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收费通知单》。成交供应商收到《收费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下载加盖印章的采购文件,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在采购平台完成报名、文件下载、投标等业务。注册登记业务需2至5个工作日,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供应商注册登记、投标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操作,详见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供应商注册的相关规定,咨询电话:**********-转4。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评标时将予以否决投标处理:①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 IP 地址、投标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②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 IP 地址、投标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③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 MAC 地址一致。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本项目为非加密项目),投标人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本次采购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中开展,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1、采购文件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登录→投标管理→文件下载;
2、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下载中心;
3、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使用手册:门户网站→常见问题;
4、投标人CA办理指南:门户网站→CA办理指南。
本采购项目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要求的进行编制,并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扫描件和填报价格,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 U 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标包)的投标,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17时00分00秒。
采购文件澄清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17时0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0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说明: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标,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标的方式。供应商查看开标一览表时限:非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标包)从开启报价后开始计时,开放时间为1小时。开放时间过后主控台界面里隐藏开标记录表,供应商报价表格只显示该供应商自己的报价不显示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在限定时间范围内未查看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和结果无异议。
采购公告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发布。
1.采购承办人:廖工
2. 联系电话:0753-*******
3. 采购服务机构联系人:陈工
4. 联系电话:0753-*******
1. 异议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1.1 受理机构: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经营部
1.2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边路39号
1.3 邮编:******
1.4 联系人:黄工
1.5 联系电话:189*****696
1.6 邮箱地址:yfdl2023@126.com
2.投标人认为采购活动存在与本企业规定、采购文件不符合的,有失公平、公正原则的,可向异议受理机构提出异议。采购人按本企业的相关规定对受理的异议进行处理,采购人对异议核实查处后,将处理结果回复异议人。
3.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异议书(模板)。
4.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4.1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各投标人对采购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或发邮件的方式提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传真或发邮件的当天同时寄出。
5.异议提出的时限
5.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5.2对采购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
5.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5.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异议不予回复的情形
6.1 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
6.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3 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6.4 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6.5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6.6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6.7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7.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视情节限制其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司范围内的采购活动。
1.投诉单位: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经营部
2.联系人:黄工
3.联系电话:189*****696
4.邮箱地址:yfdl2023@126.com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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