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财农〔2023〕634号关于拨付平阳县生猪产业共富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平财农〔2023〕634号关于拨付平阳县生猪产业共富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麻步镇人民政府:

“乡村振兴综合试点项目――平阳县生猪产业共富项目实施计划”(平农发〔2023〕17号 )已下达,该项目计划投资3896万元,建设项目地点在麻步镇兴民村、华联村,计划2024年10月底前交易完成。其中省补助比例不高于80%,地方财政补助比例不高于15%,剩余资金由实施单位自筹。根据《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1〕51号)及《平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平农发〔2019〕63 号)文件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同意,现拨付平阳县生猪产业共富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300万元给你镇。

该资金《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浙财农〔2023〕27号)列支,列当年中央补助“*******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对企业补助-其他对企业补助”, 指标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由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

请你镇认真组织,及时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及时公告资金使用情况,不得挤占、挪用、截留,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完成后,要及时结算补助资金。要加强对平阳县硕农农业有限公司(麻步镇16个行政村抱团注册)的资金监管,指导其建立专账管理,确保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全;并加强项目后续收益资金管理,及时有效发挥资金绩效。

平阳县财政局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2日

平阳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印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猪产业共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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