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炼化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委托运输与处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青岛炼化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委托运输与处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青岛炼化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委托运输与处置框架协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招标公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招标单位: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青岛炼化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委托运输与处置框架协议项目
工程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千山南路827号
招标内容:
一标段:本标段包含剧毒化学品(化验分析废弃)、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包括但不限于HW06(261-005-06)废预加氢催化剂、环丁砜、废瓷球、废干燥剂等,HW08(251-012-08)含油废物、白土等,HW13(900-015-13)废树脂,HW24(091-002-24)废脱砷剂,HW35(251-015-35)废碱液,HW36(900-031-36)废石棉,部分HW46(900-037-46)含镍的废催化剂(细粉、烟气脱硫废渣),HW49(900-041-49)废油桶、HW49(900-044-49)废电池(含办公用)、HW29(900-023-29)含汞灯管、HW12(900-299-12)硒鼓墨盒等)的运输与处置工作;
二标段:本标段包含催化裂化装置废催化剂(废平衡剂、细粉、烟气脱硫废渣)(HW46-900-037-46)的运输与回收利用工作。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一标段投标企业需同时具有相应的固体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二标段投标企业需具有相应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持有与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合作协议;
5、投标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石油石化行业类似项目的业绩;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经营被托管以及濒临破产等情况,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其他有利于证明自身实力的证明材料;
三、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6年01月05日至2016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九点到下午五点)在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917号海丽花园1号楼3单元1901室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一标段投标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固体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标段投标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需提供《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合作协议及运输单位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需至少提供上年度完成的石油石化行业类似项目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报名合格制,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5条要求的材料,否则不接受投标报名。
四、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对本项目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不可兼中。
六、招标文件发售:
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通知合格的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采用现场购买方式,购买地点为: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917号海丽花园1号楼3单元1901室。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917号海丽花园1号楼3单元1901室
联系人:杨洪林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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