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2023至2026年度环境评价入围单位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2023至2026年度环境评价入围单位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2023至2026年度环境评价入围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现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二次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2023至2026年度环境评价入围单位项目

2.项目编号:HCZY-GK-*******

3.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4.招标范围:入围单位作为委托项目合作单位,承担2023至2026年度郑州航空港区区域内项目环境咨询服务,编制工程项目的环境评价报告书、报告表,协助登记表备案工作,项目类型涉及道路、水利工程、生态建设环境工程、土地整理,工业、商业住宅、学校等房建类项目,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项目。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6.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

7.入围家数:拟选择3家入围单位。

8.单个项目服务周期:以具体项目任务委派单或单项合同为准。

9.质量标准: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且通过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10.其他说明:本项目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07月以来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通过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完成过一项通过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业绩。

企业业绩需提供:

(1)加盖甲乙双方公章的业绩合同。

(2)通过环保部门审批的相关证明材料。

(3)发票或公示公告截图,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

发票(合计金额不低于合同价的10%,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发票查验截图)。

中标公告网址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负责人业绩:除了提供以上企业业绩需提供的资料外,业绩合同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委托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能够体现项目负责人的通过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等相关资料。

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重复。

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结束后查验业绩资料真伪,若中标人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同时有权移交相关行业监督部门。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0年10月26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上述查询信息需提供查询网页打印页或查询截图,查询结果需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5.其他要求:

(1)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须提供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07月以来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投标人与招标人以及招标人的上级公司(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履约评价不合格、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或者被暂停投标资格(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处理的,不得被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6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5日17时00分,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qh.hnhkgtz.com/)”网站,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及供应商入库申报相关事宜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栏目内《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及《供应商入库指南》。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交易系统(http://qh.hnhkgtz.com/)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平台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2.线上电子文件制作及上传操作说明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平台手册”,电子文件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指定位置加密上传。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点击链接http://qh.hnhkgtz.com/进入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通过登录/注册界面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首次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的交易主体,应提前调试好设备,提前与平台做好对接。如有问题可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栏目获取系统操作手册或下载附件查看。在系统使用中请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如有操作问题,请及时与招采平台工作人员反馈(联系电话:0371-********)。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雷先生

电????话:0371-********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段先生、乔先生

电????话:0371-********

邮????箱:xingdadailibu@163.com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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