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

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

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

一、项目编号:无

二、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当事人当事人地址
1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人民政府织里镇吴兴大道8号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对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人民政府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KX-湖******* ,以下简称“该项目”)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如下问题,现作出如下监督意见:
一、存在的问题
该项目于2023年7月24日发布采购文件,8月10日发布结果公告。该项目采购标的为“土地、厂房、机器设备、国有资产残值等项目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属于《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中编码为C********的“资产评估服务”,应当实行集中采购,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而你单位将该项目委托给社会代理机构采购。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属于该法第七十四条“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违法行为。

2.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第七十四条,责令你单位上述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改正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至本机关。

六、出具监督检查意见日期:2023年10月08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
2.联系人:吴兴区采购监管科
3.联系电话:0572-*******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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