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防洪续建与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招标公告
城市防洪续建与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市防洪续建与配套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以及藏环发[2012]303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公众参与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水利局委托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对“拉萨市城市防洪续建与配套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拉萨市城市防洪续建与配套工程
2、建设性质
新建
3、项目概要
拉萨市作为西藏自治区的首府,是自治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中心,也是闻名世界的历史文化古城、旅游圣地。根据《拉萨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2009~2020)和正在修编的《拉萨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拉萨市将在东沿西拓、跨河发展的总体发展思路指导下进一步扩大城区范围。
拉萨市城市防洪续建与配套工程范围包含拉萨规划城区,以拉萨河为分界,城市北部为主城区和东嘎新区,南部城区包括教育城、文化产业园、柳梧新区和聂当新区。本工程通过构建城市分区防洪工程体系,对堆龙曲开展达标治理,并对夺底沟、娘热沟等18条沟谷进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依据《防洪标准》和《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确定拉萨市主城区、东嘎新区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教育城、文化产业园、柳梧新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工程初步估算投资为23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水利局
联 系 人:孙美娟
联系电话:139*****19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扬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8@qq.com">********8@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落实评价单位及人员,进行调研、收集料资、踏勘现场;
3、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影响评价分析;
4、根据工程、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要求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5、召开专家审查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6、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介绍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分析;
3、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
4、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5、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6、提出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要求;
7、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以征求公众对该工程建设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包括:您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及对您的工作、生活的主要影响;您认为本工程建设应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函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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