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招标公告

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招标公告

拉萨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拉萨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

拉萨河为雅鲁藏布江的一级支流,流域范围在东经90°05’~93°20’、北纬29°20’~31°15’之间,面积为32875km2,占雅鲁藏布江流域面积的13.7%,为其最大的支流。流域西部和北部以念青唐古拉山为界,东南部与雅鲁藏布江流域相邻。

拉萨河流域地表水资源量107.3亿m3,地下水资源量8.12亿m3,水资源总量115.4亿m3。

拉萨河流域当前面临的问题主要为:防洪工程体系尚不健全、城市供水保障问题突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依然薄弱、水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艰巨、水利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规划内容及规划目标

 (1)规划内容

拉萨河流域综合规划包括防洪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水资源与水生态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和流域管理规划。

 (2)规划目标

建立完善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流健康保障体系、有利于水利事业科学发展的管理体系,使流域内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协调发展,着力解决流域突出的水问题,保障饮水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有力支撑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评价范围、评价时段及评价重点

(1)评价范围

①水环境评价范围:拉萨河流域范围内的旁多水利枢纽及拉萨河干流下游地区;主要支流堆龙曲、墨竹玛曲、澎波曲等下游地区。

②生态环境评价范围:整个拉萨河流域的陆生生态和水水生态。重点区域是主要水源地、黑颈鹤自然保护区以及拉鲁湿地。

③社会环境评价范围:流域规划范围内的拉萨市的当雄、林周、墨竹工卡、达孜、堆龙德庆、曲水及城关六县一区,那曲地区的那曲、嘉黎二县的一部分,流域面积32875km2。

(2)评级时段

规划基准年为2012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

(3)评价重点

①规划与国家及省区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政策文件、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和协调性分析,规划内部的协调性分析。

②流域环境影响回顾评价,流域环境现有环境问题及资源制约性因素分析。

③从总体布局、开发时序等角度分析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体现规划优化调整过程,提出进一步优化调整的建议。

三、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水文水资源

流域通过新建引蓄水工程,2025年、2035年流域多年平均供水量与基准年相比,多年平均供水量可增加3.40亿 m3,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由现状的4.60 %提高到7.54%。通过规划工程的实施,拉萨河流域供水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可优化该流域各水资源区的水资源时空分布,优化配置各行业的用水需求,推动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水环境

规划梯级水库均为混合型水库,水库建成运行后,不会造成明显的水温分层,引起的水温变化对下游灌溉、鱼类及水生生态带来的不利影响较小。规划电站位于旁多-直孔河段内,属于拉萨河流域水功能区的规划保留区内,水质要求为Ⅱ类,目前能满足水功能目标的要求。通过实地调查,旁多-直孔河段内没有集中的灌区分布,仅在直孔上游附近分布有灌区。因此水电站开发淹没造成的水质恶化的可能性很小。规划灌区建设所产生的退水对河流水环境影响轻微。

流域水质保护及水生态保护规划的实施,对维护河流水环境和水生生态健康及可持续发展,保障水功能区达标具有重要作用。

(3)生态环境

①陆生生态

国家级黑颈鹤自然保护区位于拉萨河流域河谷区,规划各项建设工程应严格遵守保护区的规定,避免对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扰动。

规划工程项目建设涉及淹没、占地和移民安置,对局部地区陆生植被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河流梯级开发对部分河谷林、灌草丛产生叠加影响。水土保持规划实施将加强对现有植被的保护,对植被将带来有利影响,可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②水生生态

水库建设将对河流连通形成阻隔影响,引水式开发将使坝下形成一定长度的减水河段,对坝下水生生态带来不利影响。工程调度运行造成水文情势的改变对坝下鱼类的生存与生长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

(4)土地资源

流域综合规划的实施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社会结构、经济结构调整,改革耕作和种植制度,提高有效灌溉面积,合理调整作物结构和布局,促进农村生产发展。

(5)社会环境

拉萨河流域综合规划的实施可能涉及淹没和移民安置,其影响还涉及社会关系、生活质量、民族文化、传统习俗和人群心理因素等诸方面。

四、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做好库底清理工作,加强重点水功能区和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划分水源地保护区,加强执法监管,规范水资源保护管理;按水功能区入河排污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和城市工业、生活污染源控制。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流域内水生生物尤其是珍稀特有鱼类的保护;加强流域内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和科研工作;按照国家关于生态保护的有关要求,下泄合理的生态流量以保障河流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规划实施尽可能减少对农田和植被的淹没及占用,加强原生植被的保护与修复;认真贯彻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加强宣传教育,严禁捕杀野生动物、乱砍滥伐。

  (3)社会环境

  规划实施期间注重文物、景观的保护;在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利用活动应同各景区规划相协调;保护少数民族移民群众信仰和宗教自由;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文化教育;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五、综合评价结论

拉萨河流域综合规划符合国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规划的实施有助于优化水资源时空分布,对统筹兼顾各行业用水需求、推动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影响。同时,可保障城乡供水安全,有助于实现河流生态的良性循环。

通过对拉萨河流域综合规划方的环境合理性进行分析论证,认为规划内容、目标和布局均具有一定的协调性和可达性,规划实施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性因素,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认为规划是可行的。

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0号 邮编:300222

  联系人:张扬 电话:***-******** 传真:***-********

  邮箱:tidizhy@163.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次公示主要征求意见内容包括:

 ①您对该规划的态度如何;

 ②您最关心该规划哪部分内容;

 ③您认为拉萨河流域存在哪些主要环境问题;

 ④您对规划实施有哪些建议,对环境保护方面有哪些要求。

(2)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5天内。

(3)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规划编制组织机构或环评单位,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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