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桂东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桂东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3日
桂东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联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桂东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桂东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改造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桂财采计【2023】*****,采购代理编号:HNLH2023-1002)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 桂东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改造项目
1.2政府采购编号:桂财采计【2023】*****
1.3采购代理编号:HNLH2023-1002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项目概况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 ||
1 | 桂东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改造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一项 | ¥******.00元 |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网页)
3.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
4.1获取本磋商邀请函的供应商,请于 2023年 10 月 13 日至2023年 10 月 19 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指定地点获取磋商文件。
4.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桂东县沤江镇沤江路3号东华小区1栋127号
4.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磋商地点,开标地点):桂东县沤江镇沤江路3号东华小区1栋127号
5.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5.3.1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凭证)复印件、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否则,将被拒绝。
5.3.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凭证)复印件、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否则,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7.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8.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桂东县公安局
(2)地 址:桂东县沤江镇郴桂路
(3)联系人:郭先生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联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桂东县沤江镇沤江路3号东华小区1栋127号
(3)联系人:王先生、朱先生
(4)电 话:188*****089 2023 年10月13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标签: 提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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