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禹会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蚌埠市禹会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及《安徽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将我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统一安排,蚌埠市禹会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为10月16日至10月27日17时。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务必关注本人报名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现场确认等。

二、受理对象及范围

禹会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有效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禹会区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禹会区居住证的人员;

(三)蚌埠市禹会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蚌埠市禹会区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蚌埠市禹会区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蚌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蚌埠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蚌埠市禹会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地点及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蚌埠市禹会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在读研究生)中选择一地申请认定。

驻蚌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持有蚌埠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相应的县(区)教育体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蚌埠市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各级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纳入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蚌埠市禹会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安排为10月16日至10月27日17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 “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自行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禹会区政府网站(http://www.yuhui.gov.cn/)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1) 现场确认时间:

11月1日至11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

蚌埠市禹会区教育体育局,地址:蚌埠市涂山路335号禹会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湖岸水景小区对面)1208会议室,联系电话:0552-*******

(3)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①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②户口簿原件,或蚌埠市禹会区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等。

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驻蚌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蚌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时需同时提供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⑤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⑥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认定学科、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体检表详见附件3、附件4)

⑧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中小学、幼儿园师资格的人员,由蚌埠市禹会区教育体育局颁发证书。证书领取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申请人自行选择其一。

①现场领取:将在禹会区政府网(http://www.yuhui.gov.cn/)上公布领取时间、地点,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前往指定地点领取;

②邮寄:为方面领取证书,本着自愿原则,申请人可选择邮寄方式领取证书。现场确认时,“中国邮政EMS”工作人员参与工作,办理邮寄手续。认定工作完成后,由“中国邮政EMS”寄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至申请人。

六、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流程不变。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五)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六)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申请人务必关注并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附件:

1. 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

2. 蚌埠市禹会区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注意事项

3. 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3: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x

4. 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附件4: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幼儿园).docx

附件1:

附件2:

蚌埠市禹会区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

体检注意事项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体检时间:

2023年10月17-30日(8:00-9:00到达体检中心)(不含周日)

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181*****722(杨医生) 152*****363(孙医生)

*******(体检中心前台)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2:30-5:00

二、体检流程:

体检当日8:00-9:00到达体检中心,凭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体检表》到二楼前台打印导检单进行体检。

三、蚌埠二院体检中心地址:

蚌山区新地城市广场商业区4号楼(东海大道与延安路交叉口银泰城向南第一红绿灯再向西100米)

交通路线

1.乘坐公交138、121路到银泰城下步行,延安南路银泰城向南200米,右转富民路向西100米。

2.乘坐公交125、106路到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站下车即到。

四、携带证件:

1.本人身份证;

2.《教师资格体检表》:体检表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提前填好个人信息(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3.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底色不限)

五、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携带证件,按要求准时到达二院体检中心。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高强度运动。饮食注意清淡,勿饮酒,避免含糖食物和甜饮料。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检查,早晨需禁食禁水。

4.体检当天需穿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及佩戴金属饰品,夏季女性不要穿连衣裙和连裤袜。

5.女性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前台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

6.尿常规检查,请留取中段尿。如遇生理期,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3日后再补检。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您的体检结论。

8.体检结束后,请将《导检单》和《体检表》交至前台,以便及时为您出具体检结果。

9.本次体检提供早餐。

10.★领取体检报告时间:体检后两个工作日,早上9:30至11:00,下午2:30到4:00,工作日到体检中心前台领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幼儿园 中小学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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