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度南繁科研育种成果转化试验示范项目比选公告

2023—2024年度南繁科研育种成果转化试验示范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拟在海南不同气候条件的六个市县继续开展南繁科研育种成果转化试验示范工作,加快推进南繁科研育种成果就地转化,促进海南省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现公开比选第三方机构开展相关试验示范工作,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2024年度南繁科研育种成果转化试验示范项目。

二、项目内容

在2022—2023年度南繁科研育种成果转化试验示范基础上,持续开展辣椒(地点:海口市)、黄瓜(地点:五指山市)、番茄(地点:东方市)、冬瓜(地点:儋州市)、甜瓜(地点:三亚市)、西瓜(地点:陵水县)6类主要冬季瓜菜作物的新品种小区试验及登记品种生产性试验,每个示范点用地面积不小于13亩。一是对我局征集到的6类作物品种(每类作物品种约20个)开展引种适应性小区品种试验,筛选出适宜在海南生产条件表现优异的品种。二是对我局研究确定的上述6类作物在主产区开展品种生产示范(每类作物品种2—4个),每种作物示范面积不少于10亩,并提出与示范品种类型配套的栽培管理技术。三是组织现场观摩,每个示范点观摩次数不少于1次。

三、项目完成期限及地点

(一)项目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每种作物种植按其种植特性及种植周期开展。

(二)地点:海南省海口、三亚、儋州、陵水、五指山及东方六个市县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项目预算及付款方式

(一)项目预算:180万元(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二)付款方式:

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

第二阶段:6类作物全部按要求定植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后,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

第三阶段:项目全面完成并通过验收确认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以下条件:

1、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在指定县域内保障种植示范用地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保障用地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联合体投标

联合投标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完全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特定条件。

(四)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投标提交材料

(一)单位简介(简介后请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和报价函(报价函请尽量详细,金额应以人民币报价,加盖单位公章);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三)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2023年度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五)2023年度任意一个季度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费缴费记录证明;

(六)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七)提供开展类似项目工作经验的佐证材料;

(八)提供项目服务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具体信息、人员职责、人员具备的相关项目经验以及项目整体时间安排以及对应阶段内的实施内容等;

(九)共同投标协议。

七、投标须知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17:00时至2023年10月18日17:00,逾期不予接收。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到件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10月18日17:00,逾期不予接收。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岭仔小组149号海南省南繁管理局八楼819室。

(三)其他:投标材料一式三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胶装,未密封的不予接收。投标单位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投标文件内容清晰可读,材料不清晰和资料不齐全视为无效报名。

八、评审规则

(一)评审方式:邀请专家通过评审提出成交候选人,经我局“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确定供应商。

(二)评审方法及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九、中标公示

中标结果在中国南繁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中标单位与海南省南繁管理局签订合同。项目实施按合同执行。

联系方式:钏女士,0898-********

附件:评分标准


海南省南繁管理局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满分

1

价格得分

满足邀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分统一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权重×100。

30 分

2

业绩

2020年 1 月至今承接过或正在实施的农产品科技成果转化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5 分,最高得 15 分。

注: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5 分

3

服务团队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农业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5分,具有农业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

2、每个示范点指派专门管理团队,且分工合理明确,保障示范试验开展,得5分;每个示范点指派专门管理团队但分工不明确,得2分;不指派得0分。

3、除拟派项目负责人外,项目团队每提供1个农业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职称证书得2分;每提供1个农业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得1分;最高的10分。

农业相关专业:农艺师、研究员等。

注: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及2023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官方网站查询清单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均不得分。

20分

4

服务方案与技术措施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审:

A.服务方案与技术措施科学合理,适用性强,思路清晰, 内容全面,能够全面满足采购需求合理可行,15分;

B.服务方案与技术措施较合理,适用性较强,内容较全面,能够满足采购人的需要,10 分;

C.服务方案与技术措施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需求,操作性一般,5 分;

D.服务方案与技术措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操作性差,3 分;

E.不提供者得 0 分。

15分

5

用地保障

满足邀标文件要求前提下,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各示范点用地保障情况进行评审:

提供保障海口、三亚、东方、五指山、陵水、儋州六个市县示范点用地情况证明得15分,不提供或提供情况不能全面覆盖六个市县示范点得0分。

注:提供示范点用地协商证明(租赁合同、租赁意向书或自有基地证明等),并附上示范点用地位置、面积等基本情况,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5分

6

进度方案(10分)

进度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进度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整体时间安排以及对应阶段内的实施内容等) 进行综合评价:

A.进度方案设置科学合理,内容详细,对本项目针对性强的,得5分;

B.进度方案设置较合理,内容较详细,对本项目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 ;

C.进度方案欠合理,内容简单,对本项目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

D.进度方案存在缺陷,内容粗糙,对本项目针对性较弱的,得1分;

E.不提供得0分。

5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育种 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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