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集约化送达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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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集约化送达项目 (项目编号:BJZB-2023-016)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3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项目概况 集约化送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88号濠景国际D座1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ZB-2023-016 项目名称:集约化送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0万元 最高限价:61.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服务期1年。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7.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业务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 2) 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非个人)(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满足有关国家行政部门对中小微企业认定的规定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并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证明文件须放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3日到 2023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88号濠景国际D座15层 方式:报名及获取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且均须加盖公章。交纳磋商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文件。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文件费需以现金形式支付,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88号濠景国际D座15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88号濠景国际D座15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88号濠景国际D座15层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22-********转2220/138*****931 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 |
标签: 机关集约化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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