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镇宁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镇宁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1月14日,十三届镇宁自治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县乡村振兴局党组进行了巡察。于2023年3月24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统筹指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对部分数据不掌握。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全面排查;二是开展数据统计;三是强化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落实力度。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全面排查。对贵州乡村振兴云预警监测平台2022年全年教育、卫健、医保、公安、残联、人社、民政、住建等行业部门反馈的预警线索进行汇总,逐一与贵州乡村振兴云反馈的线索进行比对,如发现未录入系统即有遗漏的情况,及时分类录入,并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入户核实,符合监测条件的按程序纳入监测管理。二是开展数据统计。每月开展预警线索户数、人数统计工作,针对同户不同家庭成员同一批次预警的情况,一次信息采集多条线索同时处理即可。对于同户不同批次的预警线索,要根据农户的实际情况多次入户分析是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确保应纳尽纳,不出现漏识别的问题。三是强化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落实力度。强化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方面的部门联动,统筹调度县11家预警部门按月按时报送预警线索信息(零报制),通过比对、分类统计、录入系统、指导入户核实等程序,充分发挥了在监测识别的预警作用。积极开展对已识别监测户的帮扶,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任务。

问题二、项目监管不到位,导致部分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实施调度,推进项目有序实施,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明确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由专人负责,时时对实施项目进行跟踪监管,了解项目推进情况,并要求乡镇(街道)及时录入项目信息,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实施。

整改成效:按照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录入本寨镇奋箕冲村茶叶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及白马湖街道大新村四方洞机耕道建设项目计划开工日期、完工日期。下一步将不断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加强业务部门对接协调,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并督促乡镇(街道)安排专人负责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管理,及时调整项目信息,保证项目信息准确性。

问题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及项目实施成效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江龙镇加强项目监管,及时将项目的设施设备投入生产,并将相关材料报我局备案。二是要求江龙镇及时落实利益联结机制,保障项目覆盖建档立卡户利益,并将相关材料报我局备案。三是加强对该项目的后续监管,持续落实利益联结机制,保障建档立卡户的利益。

整改成效:要求江龙镇加强项目管理,督促合作企业尽快投入生产,确保项目产生效益,保障建档立卡户的利益。截止目前,茶叶加工设施设备和冷库已经完成调试并进行了试生产。下一步将进一步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大项目后期运行管护力度,要求乡镇督促企业及时投入生产,避免厂房和设备建设完成后处于闲置状态。加强对项目的监管,持续落实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建档立卡户的利益。并进行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切实把发现问题整改摆上重要位置,持续做好今年项目的推进,确保不出现类似问题。

问题四、理论学习不深入,敷衍应付。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要求,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全部工作始终,按照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坚持在自学的基础上每季度深入开展学习研讨;三是持续推进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

整改成效: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全部工作始终。按照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懂弄通上下苦功,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谛真义,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督促相关同志针对此类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坚持在自学的基础上每季度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并要求中心组成员在开展学习研讨前,要结合我局重点工作,不断思考,广泛收集有关问题,带着问题去学习,围绕学习重点,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准备研讨发言材料。三是持续推进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利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网上知识答题活动,采取干部职工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等线上、线下多种学习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及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

问题五、局党组对重大事项管理不到位、内部运行不规范,有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相关整改责任人就借款总额超过一万元但未上会原因进行书面说明,引起重视,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再次出现。并针对目前财政监管要求和单位备用金管理实际情况,重新制定单位备用金使用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办发 〔2017〕32号)规范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等支出;三是将临聘人员工资纳入工资代发户进行管理发放,完善临聘人员工资发放流程,坚决杜绝将工资转入个人账户后发放的事宜再次出现,必须通过银行代发到个人工资卡中。

整改成效:一是整改责任人就当时未上会原因进行了书面说明。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镇宁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对于单位日常开支,原则上能通过财政预算支付平台支付的不准使用备用金。重新制定单位备用金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明确备用金超一万元以上的,将列入局三重一大制度进行讨论表决。二是严格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办发 〔2017〕32号)规定,每月计提工会应交个人会费,会费专项用于本工会会员逢年过节、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等的相关慰问支出。三是将临聘人员工资发放事宜在党组会议上进行了研究,会议决定临聘人员工资事宜由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据实支付。完善临聘人员工资发放流程,确保临聘人员工资合规及时发放给单位职工,坚决杜绝出纳将临聘人员工资转入自己的个人账户后,再转发给临聘人员的现象出现。

问题六、项目资金支付随意,存在资金损失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江龙镇完善相关项目实施程序,按照项目实施实际进行资金支付,补充完善相关项目资料,并将相关材料报我局备案。二是持续加强项目管理,杜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对江龙镇茶叶加工示范项目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核查,确保资金不超额支付。通过核查,依据第三方审计结果,资金未超额支付。二是严格执行资金支付相关制度,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保障资金安全。

问题七、局党组在抓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不积极、不主动。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项目资产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项目资产管理。二是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认真梳理掌握各类经营性资产,加强对相关经营性资产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充分发挥资产效益。

整改成效:我局已对脱贫攻坚以来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经营性资产进行梳理,并指导乡镇和部门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和跟踪管理,对闲置低效的资产进行盘活,充分发挥效益,助力乡村振兴。

问题八、党组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人事决策程序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通过集中学习方式逐章逐条地学习《镇宁自治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让领导干部对《管理办法》有全面的认识,掌握和了解选拔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二是严肃纪律,坚持公正、公平、择优原则,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回避制度。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于5月29日通过集中学习方式逐章逐条地学习《镇宁自治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让领导干部对《管理办法》有全面的认识,掌握和了解选拔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二是严肃纪律,坚持公正、公平、择优原则,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回避制度。

问题九、局党组抓工作覆盖不全面,工作标准要求不高,党务政务公开中存在照抄照搬,更新不及时、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乡村振兴局后的职能职责,重新制定服务承诺制度和工作职责;二是对党务政务公示栏中信息相对固定板块根据信息变动后及时更新;三是做到统一管理,各股室相互配合,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公开内容。

整改成效:一是结合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乡村振兴局后的职能职责,重新制定服务承诺制度和工作职责,同步更换公示栏中对应板块;二是对党务政务公示栏中信息相对固定板块根据信息变动后及时更新,对信息变动频繁板块实时更新,真正做到信息更新及时、准确。三是做到统一管理,各股室相互配合,充分将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事务公开密切地联系起来,并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公开内容。

问题十、局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不关心不重视,机关党建工作不严谨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严格按照我局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制度,支委会、党员大会在召开时,明确专人负责对会议进行记录,做到全程纪实、过程留痕、有迹可查;三是由党支部书记牵头,纪检委员配合不定期对党支部的会议记录进行检查,确保工作开展有痕迹,确保记录内容不漏项,会议召开有效果。

整改成效:一是及时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支委成员信息在党员活动室进行更新上墙,并严格按照我局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制度,支委会、党员大会在召开时,都明确组织委员负责对会议进行记录,并要求做会议记录时要做到记录真实、规范、准确,并做好保管存档备查。二是由党支部书记牵头,纪检委员配合不定期对党支部的会议记录进行检查,确保工作开展有痕迹,确保记录内容不漏项,会议召开有效果。并明确纪检委员不定期对会议记录进行抽查。三是进一步压强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同志要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建设加强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形成“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地址:镇宁自治县便民利民服务中心20楼2006室(县乡村振兴局);电子邮箱:znfpb2013@126.com。



中共镇宁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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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巡察整改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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