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的公示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的公示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关于做好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项目征集、材料初审、专家综合评审、现场核查及会议审定等程序,研究提出由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按照“平急结合”承建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设置平时和急时两档运作机制,实现平急转换,“平时”用作医院日常诊疗中心,开展医疗服务,“急时”迅速转换,满足重大疾病救治和防治的需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13日至16日。如有意见,请向自治区卫健委规划信息处以当面或署名来信的方式反映,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实名且提供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对匿名方式提出意见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锐
联系电话:138*****909
邮政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凤悦巷159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3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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