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万安公墓房屋安全鉴定项目
北京市万安公墓房屋安全鉴定项目
北京市万安公墓房屋安全鉴定项目
比选文件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万安公墓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2、项目编号:ZGGJ-BJ04-********
3、采购单位:北京市万安公墓
4、采购内容:北京市万安公墓房屋安全鉴定项目一项。具体详见第三部分服务需求说明。
5、采购人联系方式:鲍长松(先生) 010-********
采购人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东万安里1号
6、采购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宇婷 010-********-81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8号华成大厦四层
7、申请人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证书;(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4)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比选;(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3年 10月 13日上午09:30至2023年10 月 18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10、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线上申请获取。
11、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1)供应商须先在线申请(申请链接:http://101.200.176.189/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6927pnZk完成“供应商信息登记”,并按照汇款要求将标书款汇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2)代理机构将对完成“供应商信息登记”的申请人统一发出电子版比选文件。
(注:①申请人在进行“供应商信息登记”时请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有法人签字)、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凭证,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②申请人在缴纳标书款时请务必注明“项目名称+标书款”,可简写,但因备注不明确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③申请人应在“供应商信息登记”时填写准确相关信息,因信息不明确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2、比选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13、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19日13 :30(北京时间)
14、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8号华成大厦四层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15、保证金要求及方式:
15.1(1)人民币4000元的招标代理机构可接受的银行保函。
(2)人民币4000元支票、汇票、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3)担保函方式。
15.2(1)采购代理单位可接受的银行保函为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支行等相关机构开具的银行保函。
(2)采购代理单位可接受的担保函为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等相关机构开具的担保函。【具体规定以(京财采购[2011]2882号)文件规定为准】。
15.3(1)若供应商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请汇至下面帐户:
账户名称: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地支行
(2)若供应商缴纳标书款或成交服务费时采用电汇方式,请汇至下面帐户:
账户名称: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西三旗支行
16、其他注意事项:
(1)采用电汇方式缴纳保证金时务必备注款项用途:因款项用途备注不明确或错误导致的错款,不可作为保证金使用,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支付,错款在项目结束后统一退还。
(2)采用电汇方式缴纳保证金时务必备注项目名称、编号及包号,可简写,不可不填。未备注项目名称、编号及包号财务部门不予受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用电汇方式缴纳标书款或成交服务费时务必备注款项用途:如“标书费、成交服务费”等,因款项用途备注不明确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采用电汇方式缴纳标书款或成交服务费时务必备注项目名称、编号及包号,可简写,不可不填。未备注项目名称、编号及包号财务部门不予受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错款退还需要扣除相应手续费。
(5)供应商须保证将保证金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保证金有效期与比选有效期一致。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要求递交由我公司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银行汇款凭证(单独密封)。
17、联系方式
电话:010-********-814 传真:010-********-202
电子邮箱: zggjzb4wx@yeah.net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 10 月13 日
1.1 比选文件仅用于关于北京市万安公墓房屋安全鉴定项目采购。
2.1 “采购人”系指 北京市万安公墓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2 “参选人”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供应商。
3.1 参选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发出比选邀请采购单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向符合资格的单位发出比选邀请,符合资格的单位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准备比选申请文件。
三、比选文件1.1 比选文件包括:
(1)比选邀请
(2)参选人须知
(3)采购需求说明
(4)评审及评分标准
(5)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2.1参选人应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参选人没有对比选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参选人的申请文件。
四、比选文件的编写1.1 由参选人编写的必选申请文件和往来书信应以中文书写。
2.1 除在比选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参选人编写的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3.1:法人授权委托书
3.2:报价函
3.3:总报价表
3.4:分项报价表
3.5:资格证明文件
3.6:类似业绩证明
3.6:服务方案
3.7:比选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如有)。
4.1参选人应按比选文件附件中提供比选申请文件格式逐项填写各文件并提交相应证明资料。
5.1 比选申请文件正本须是打印文件。比选申请文件应由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参选人代表在“比选申请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并加盖印章。正本和副本存在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5.2 除参选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比选申请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比选申请文件的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5.3 采购人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1.1 参选人应提交1套正本“比选申请文件”、2套副本“比选申请文件”、1套电子版比选申请文件(U盘格式)”。每套“比选申请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标明“正本”或“副本”。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和副本存在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 参选人应将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用信封或文件盒(箱)密封包装于一件包装内,封口处应有比选单位公章,封皮正面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参选人名称。
1.3 参选人应将比选电子版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与其他比选文件分装,封口处应有比选单位公章,封皮正面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参选人名称并同时递交至采购人。
1.4参选人应将保证金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与其他响应文件分装;总报价表也须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与其他响应文件分装,封口处应有供应商公章,封皮正面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同时递交采购人。
1.5 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2023年 月 日 时 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2.1 所有比选申请文件必须派人送交,参选人应将比选申请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比选邀请注明的地址和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之前送达。
3.1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在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比选文件。
4.1 参选人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申请,但参选人必须在规定的比选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人。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参选人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4.2 参选人不得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至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文件。
4.3 参选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六、评选1.1评审小组将审核比选申请文件是否完整、是否合格地签署、是否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审小组有权视未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比选将被拒绝:
(1)比选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比选有效期不足的;
(4)提供虚假文件的;
(5)故意隐瞒不良业绩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
法人授权委托书
报价函
总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资格证明文件
类似业绩证明
服务方案
比选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如有)。
2.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选法。
2.2通过资格评审合格的有效参选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单位确定为中选人。
2.3综合得分排名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情况排序。
2.4比选工作小组依据比选文件推荐中选候选单位,由采购人定中选人或者采购人直接授权比选工作小组定。
2.1 参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本项目的比选及评审活动,否则其比选无效。
七、中选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固定收费为人民币伍仟元整。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第三章 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项目名称:
委 托 方:
(甲方)
受 托 方:
(乙方)
委托方(甲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纳税人识别号:
注:以上信息应与开票信息一致。
受托方(乙方):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编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委托方与受托方就技术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情况
序号 | 建筑名称 | 房屋 类型 | 层数 | 建筑结构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建成时间 |
1 | 门卫传达室 | 平 | 1 | 砖混 | 52.2 | 1989年 |
2 | 门卫公共洗手间 | 平 | 1 | 砖混 | 96.5 | 1996.11 |
3 | 骨灰堂业务室 | 平 | 1 | 砖混 | 100.5 | 1995.06 |
4 | 原暖房 | 平 | 1 | 钢结构、砖混 | 300 | 1991.04 |
5 | 舒怀堂 | 平 | 1 | 钢混 | 186 | 2003.11 |
6 | 原锅炉房 | 平 | 1 | 砖混 | 108 | 1989 |
7 | 办公四合院 | 平 | 1 | 砖混 | 297.31 | 2003.08 |
8 | 业务办理大厅 | 平 | 1 | 砖混、钢混 | 245.68 | 2007 |
9 | 鲜花服务部 | 平 | 1 | 砖混 | 60.61 | 2013.1 |
10 | 行政综合楼 | 楼 | 2 | 砖混 | 553 | 1992.11 |
11 | 骨灰堂 | 楼 | 2 | 砖混 | 513 | 1983.1 |
第二条 鉴定内容
本鉴定项目的具体内容:1.缺陷与损伤检测;2.材料强度检测;3.建筑倾斜检测等内容;4.结构安全性评价:复核计算及安全性鉴定等内容。
第三条 标准和方式
本技术服务工作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为:《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2015、《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2009、《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2019、《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2011、《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2012等以及相关的国家、地方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受托方可根据具体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检测依据及标准。
第四条 技术服务费用及支付
技术服务费用为保密事项,详见附件。
第五条 双方主要义务
(一)委托方义务
1.在本合同生效时向受托方提交房屋的权属证明、测绘报告和相关技术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2. 在现场时提供工作面(如木结构平房及中式楼房应有检查口)、水电条件等必要协助。
3.在现场提供工人 1~2名,配带锤子、凿钎子、梯子等工具协助受托方工作。
4.应在接到受托方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报告,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技术服务费用;受托方通知委托方后,因委托方未及时领取报告造成损失的,委托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5.采取措施保障受托方工作正常进行。
6.对双方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及受托方提供的报告等技术情报、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对外公开或传播(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政府机关要求公开的除外),其中报告结论可对利害关系人予以公开,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长期有效。
(二)受托方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在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2.本合同生效且符合现场工作条件后进入现场检测,委托资料完整提供且检测结束后的3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供纸质书面报告2份。
3.对报告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按照委托方要求对在技术服务中掌握的有关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承担保密义务。对双方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及受托方提供的报告等技术情报、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对外公开或传播(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政府机关要求公开的除外),其中报告结论可对利害关系人予以公开,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长期有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委托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受托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付金额 0.4 ‰的违约金。
(四)受托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交书面报告,每迟延一日,应当承担技术服务费用 0.4 ‰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暂时无法履行的,合同履行期限顺延;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按照第1 种方式解决:
1.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由 北京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委托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房屋建筑评估、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应当在委托人签收评估、鉴定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向受托方提出书面异议,委托方或利害关系人逾期提出异议的,受托方不予受理;受托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异议人予以书面答复。
第八条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陆份,委托方执肆份,受托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有关合同及双方认可的往来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经过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均可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 受托方: |
(盖章)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附件:
本附件为《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的技术服务费用及支付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技术服务费用及支付
(一)技术服务费用:
技术服务费人民币(大写)整(¥)
(二)支付方式和时间:
一次总付:支付时间为 / 。
分期支付:元,时间: 本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完成财务审批程序后,支付合同额60%,且支付时间不晚于2023年10月31日;元,时间:受托方完成结构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委托方完成财务审批程序后,支付合同额40%,且支付时间不晚于2023年12月31日。
(三)甲乙双方账户信息
乙方收款信息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甲方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市万安公墓
税号:121*****400*****XN
开票内容:北京市万安公墓房屋安全鉴定项目技术服务费
第二条 其他
本合同生效后,本附件为《技术服务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属于保密内容,不得对外公开或传播,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长期有效。
委托方:XXXXXXXXXX | 受托方:XXXXXXXXXX |
(盖章) | (盖章) |
第四章 采购需求说明
二、预算金额:******.6元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四、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建筑名称 | 房屋类型 | 层数 | 建筑结构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建成时间 |
1 | 门卫传达室 | 平 | 1 | 砖混 | 52.2 | 1989年 |
2 | 门卫公共洗手间 | 平 | 1 | 砖混 | 96.5 | 1996.11 |
3 | 骨灰堂业务室 | 平 | 1 | 砖混 | 100.5 | 1995.06 |
4 | 原暖房 | 平 | 1 | 钢结构、砖混 | 300 | 1991.04 |
5 | 舒怀堂 | 平 | 1 | 钢混 | 186 | 2003.11 |
6 | 原锅炉房 | 平 | 1 | 砖混 | 108 | 1989 |
7 | 办公四合院 | 平 | 1 | 砖混 | 297.31 | 2003.08 |
8 | 业务办理大厅 | 平 | 1 | 砖混、钢混 | 245.68 | 2007 |
9 | 鲜花服务部 | 平 | 1 | 砖混 | 60.61 | 2013.1 |
10 | 行政综合楼 | 楼 | 2 | 砖混 | 553 | 1992.11 |
11 | 骨灰堂 | 楼 | 2 | 砖混 | 513 | 1983.1 |
六、服务具体要求:
1、房屋检测及安全鉴定技术服务的要求:
(1)房屋整体承受能力;
(2)房屋主要结构受力构件材料强度检测;
(3)房屋主要混凝土受力构件截面尺寸及受力主筋数量抽检探测;
(4)房屋主要砌体受力构件截面尺寸测量;
(5)房屋主要钢受力构件截面尺寸测量;
(5)房屋主要受力构件变形抽检检测,包括水平构件和竖向构件;
(6)房屋整体倾斜测量;
(7)房屋连接与构造调查;
(8)房屋外观质量、缺陷与裂缝观测情况;
(9)房屋沉降变形及周边环境调查;
(10)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根据检测试验结果,通过验算分析,对房屋结构安全性进行鉴定评级,并提出维修整改建议。
2、成果要求
提供纸质书面报告2份。
七、需达到的标准或质量要求
本次鉴定工作应当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为:《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2015、《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2009、《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2019、《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2011、《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2012等以及相关的国家、地方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第五章 评审及评分标准(一) 比选采用综合评选法。
(二) 评审委员会依据比选文件中的标准、办法对比选文件进行评审,任何其他的外部证据均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三) 按本办法评审,排名位于第一名的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由采购人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组织评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审委员会初审后,确认被拒绝,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1、不满足比选文件规定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
2、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比选申请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比选文件,或在一份比选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
6、比选有效期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
7、超出比选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的;
8、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条款。
(五)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每个比选申请人的得分为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得分的总和。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商务部分 | 同类业绩 20分 | 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至今)完成的与本项目需求类似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一项有效业绩得4分,最高20分。 (须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文件) |
2 | 技术部分 | 人员配备10分 | 拟投入在本项目的人员组成。 项目执行团队需经验丰富,机构人员合理、分工明确,专业性强,稳定性高,能满足服务需要: 服务团队管理制度明确、项目人事管理流程清晰、人员架构和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得10分;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人员资质较为齐全,人员管理较明确,得6分;部分提供或部分满足得2分;未提供或不满足得0分。 (需提供投入人员清单、人员资质、人员分工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采购需求分析与理解10分 | 供应商针对项目实际需求的整体理解,可对项目意义、项目实施必要性及项目预期目标、项目的重点难点细化描述,对磋商文件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详细分析。描述分析详细明确合理得10分;描述分析较详细明确,合理得6分;对项目的整体理解有偏差,但能保证项目实施得3分;未响应或不合理得0分。 | ||
实施方案20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需求提供的服务实施方案,从项目实施的完整度、响应时间、工作进程计划、组织结构、项目管理制度等进行评价; 服务实施方案条理清晰,工作进程计划严谨,团队专业度高,能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保证采购人达到预期目的得20分;服务实施方案条理基本清晰,工作进程计划基本严谨,具有团队专业度,能保障项目实际需求,基本达到预期目的得15分;服务实施方案条理不够清晰,工作进程计划简单,团队专业度一般,整体相对欠缺,能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得10分;服务实施方案内容欠缺,无法保障采购人正常使用得5分;未提供得0分。 |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0分 | 措施全面、可行性强得10分; 措施基本全面、可行性一般得6分; 措施严重欠缺得2分; 未提供此项的得0分。 | ||
应急预案10分 | 措施及预案考虑全面充分,手段科学,内容详尽,针对性强,可行性高得10分; 措施及预案考虑基本全面,内容一般,有一定的针对性得6分; 措施及预案考虑有欠缺,或内容有遗漏,得2分; 措施及预案内容缺失较多,仅为常规范本应急方案,可行性差,得1分; 未提供,得0分。 | ||
服务承诺10分 | 完整、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人需求的得10分; 较完整、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6分; 不完整、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2分; 未提供承诺的得0分; | ||
3 | 报价 | 响应报价 10分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比选报价得分=(评选基准价/响应报价)×10 |
北京市万安公墓房屋安全鉴定项目
申 请 文 件
申请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编制日期: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如参选人代表不是参选人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比选,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二、报价函致:(采购代理单位)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比选邀请(比选文件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必须按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___份。我单位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比选文件中比选申请人须知和服务需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并以形式出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产品(服务)总报价为 。
(2)申请人将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申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比选文件,包括第 号(比选文件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次比选有效期为自90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比选时间后,申请人保证遵守比选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根据申请人须知第1条规定,我方承诺,与招标采购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7)申请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比选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结果或收到的任何响应。
9.与本次比选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供应商开户行号
供应商银行帐号
供应商经营地址
供应商公章
日期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名称(价格构成)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项目总价 |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 (1)以上表格参选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扩展。
(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目 录
7-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2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3供应商资格声明
7-4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信用记录信用良好或无不良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查询结果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7-6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7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2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5、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6、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7、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
… |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参选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4 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声明
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代表人代表本公司郑重声明:
我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申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5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信用记录信用良好或无不良记录
(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查询结果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致: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比选中若获成交(比选文件编号: ),我们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比选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即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8号华成大厦四层,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西三旗支行,账号:020*****092********),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成交服务费伍仟元整。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传: 邮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方盖章)
承诺日期:
致: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号保证金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就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比选的投保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预算价格的2%,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乙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以下简称违约),无论乙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乙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有效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比选,根据本项目比选文件,供应商参加比选时应向你方交纳保证金,且可以担保函的形式交纳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 成交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采购 合同》;
2. 比选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即本项目的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___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 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比选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 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 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比选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 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 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比选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标签: 万安公墓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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