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津02破150号银锚铝业股份公司假马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1津02破150号银锚铝业股份公司假马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1年12月16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天津市万博线缆有限公司对债务人银锚铝业股份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银锚铝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银锚铝业”)破产清算,并于2022年1月19日指定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为银锚铝业管理人。
管理人通过对银锚铝业的资产、负债及生产经营等情况的初步调查,认为银锚铝业具有较高的产业价值。为依法维护债权人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管理人拟采取“假马竞标”模式(该模式是为了促进重整资产市场价值发现和投资人良性竞争而先行通过公开招募程序确定意向投资人即假马投资人,假马投资人开展调查之后提交一份兜底的投资报价,并在该报价基础上面向社会再次公开招募投资人进行竞价,以确定最终的投资人)。现公开招募有意于进行前期调查、谈判、方案设计并参与后期竞价的意向投资人(以下简称“假马投资人”)。
基于此,管理人现将本案“假马投资人”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银锚铝业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概况
银锚铝业前身为天津市铝合金厂,经改制后于2003年11月3日成立,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754******D。公司当前登记机关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地为北辰区津围公路东科技园区内景观路8号,注册资本为*****.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贺彬悦。公司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经营(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二)生产机器设备情况
银锚铝业是我国第一家引进进口液压挤压机生产线生产铝合金材料型材的企业,开创了铝型材生产的先河。其银锚牌铝型材荣获全国唯一国家金质奖,是国家外经贸委定点铝门窗出口厂家之一,是国家建设部定点生产基地。
银锚铝业主要生产销售铝合金管,铝合金泵体,无缝铝管,工业铝型材,升降机铝型材,冷藏板,无缝泵体,电机壳,交通运输铝型材,电力电子型材,散热器铝型材等铝型材,其模具、铸棒、型材挤压和表面处理以及铝型材深加工等先进的技术装备和设备分别从日本、德国、意大利、瑞士、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引进。
鉴于生产机器设备情况较为复杂,投资人如有意向,可与管理人进一步接洽,了解银锚铝业机器设备的详细情况。
(三)除生产机器设备外的其他资产情况
“天铝”商标知识产权、与机器设备匹配的水站、气站及电站。
二、权利和义务
(一)假马投资人享有的权利
1.假马投资人有权全面获得管理人掌握的银锚铝业的相关资产、负债、历史生产经营、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的信息;
2.假马投资人有权受管理人委托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
3.假马投资人有权受管理人委托与债权人等主体进行谈判;
4.假马投资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5.在后续竞价中如有其它适格主体参与的,假马投资人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被确定为投资人;
6.若假马投资人在后续竞价中未能成为最终投资人,有权向银锚铝业管理人主张返还报名保证金。
(二)假马投资人承担的义务
1.按照管理人要求,假马投资人应自行调查、梳理调查情况并出具调查报告;
2.在本招募过程中,假马投资人对自管理人处取得或自行调取的有关银锚铝业的全部资料、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因不当使用或未经管理人书面同意向第三方披露任何有关银锚铝业的资料、信息等,给银锚铝业造成损失的,应由假马投资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假马投资人在开展工作期间,应当按照专业机构从事同类型工作所要求的专业标准和规范履行职责;
4.假马投资人有义务参与后续的公开竞价程序;
5.假马投资人在开展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由假马投资人自行负担;
6.假马投资人开展工作期间,应当接受管理人的指导和法院的监督;
7.其他法院、管理人认为基于银锚铝业的需要应当由假马投资人承担的义务。
三、报名条件、材料
(一)报名条件
1.假马投资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或具有同等实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假马投资人应稳健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
3.假马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承诺:投资主体、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股东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不存在未结强制执行案件,不存在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二)报名材料
1.主体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及修正案。
2.授权委托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需提供该受托人作为指定联系人/对接人的联系方式(姓名、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等)。
3.报名意向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假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营业务、投资金额、投资方式、资金来源等。
4.管理人认为需要补充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意向投资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且无重大遗漏;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原件除外)。报名材料为复印件的,在报名时,应提供原件审核。
报名材料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6份,并提供材料清单(签字盖章),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给管理人,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管理人邮箱(邮件命名方式为:报名人名称+招募投资报名材料)。
四、投资人报名与确定
(一)报名
满足条件并具有投资意愿的投资人均可与管理人进行接洽,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联系单位: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天津市六纬路与大直沽八号路交口万达中心36层
联系人:张律师、原律师
联系电话:158*****728、131*****187
联系邮箱:yinmaoglr@163.com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1日止。
假马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经管理人组织形式审查,符合资质条件的,管理人将书面通知报名人。资料如有欠缺,管理人将向其发送补充材料的通知,报名人应当于报名截止日之前补充完毕报名资料,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或未按需补充材料的,债务人及管理人有权不予认可。
(二)缴纳保证金
对于符合资质条件的报名人,管理人将与之安排签订《保密承诺书》。同时,假马投资人应向管理人缴纳意向保证金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如假马投资人系银锚铝业债权人或相关利益主体的,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并有权与管理人协商保证金额度。
账户名称:银锚铝业股份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信银行天津华苑支行
投资人应及时与管理人核实意向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投资人承担。
如假马投资人通过竞争及磋商成为后续投资人的,则意向保证金可以转为后续资金的一部分。管理人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了投资人后,而该投资人反悔的,该意向金不予退还。
(三)初步信息披露
假马投资人缴纳完保证金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可要求查阅有关银锚铝业的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机器设备清单等相关材料,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意向投资人的需要提供相关材料。
(四)提交方案
投资人应于交纳保证金后五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假马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产业投资方案、意向购买资产清单。方案内容应包括:投资方式、范围、金额及支付时间等。
(五)评审与确定
报名人提交工作方案和初步投资方案后,由管理人组织评审筛选。鉴于本案“假马投资人”的招募可能存在产业投资及不同的意向购买资产清单。管理人可在报名产业投资的报名人中确定1-2名假马投资人;在报名同一范围/类型意向购买资产清单的报名人中确定1-2名假马投资人;如未能成为假马投资人,由管理人及时向报名人返还报名保证金全部本金。
前期未能成为假马投资人的报名人,仍可参与后续公开竞价程序。
(六)投资协议签订
确定假马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与假马投资人签订假马投资协议,假马投资协议将根据本公告内容及管理人与假马投资人协商一致确定。
五、确定假马投资人后的安排
(一)调查论证及沟通谈判
假马投资人将在管理人配合下开展相关调查和投资论证工作。在调查期内,假马投资人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在调查期内与各主要利害关系方(包括政府相关部门、债权人等)进行沟通和谈判。
(二)提交方案
假马投资人在调查期限内提交投资方案。
(三)进行公开竞价
管理人组织面向社会招募投资人进行公开竞价(具体程序此后确定)。
符合条件的报价最高的竞价人,将成为银锚铝业投资人。在公开竞价中如无其他适格主体参与竞价,假马投资人有权要求将其确认为投资人;在公开竞价中假马投资人有权在同等条件优先被确定为投资人。
六、特别声明
1.本公告仅供管理人沟通、接洽假马投资人之用途,不构成投资债务人的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2.本公告所列明的债务人的有关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对应资产以其现状为准,不作为管理人及债务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不作为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的替代性文件。
3.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开展,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假马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材料的,视为接受公告所示的全部内容。
4.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属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就本公告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或终止(撤回)本次招募工作。
5.最终投资方式,以双方谈定并经债权人会议确认的为准。
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接洽、参与投资。
特此公告。
银锚铝业股份公司管理人
二○二三年十月十四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