焙烧炉净化系统电捕焦油器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焙烧炉净化系统电捕焦油器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委托,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第一炭素厂一期、三期焙烧炉及环保改造项目(一期焙烧炉净化系统电捕焦油器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XHTC-HW-2016-008

2、招标范围: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规格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一期焙烧炉净化系统电捕焦油器设备及其安装工程
详见招标文件
2016年2月1日进入现场施工,5月31日前完成工程内容具备验收条件
项目现场
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3、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商或其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书)。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的资产净值不少于投标金额;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近三年(2012年度-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

6)具有本次招标货源组织及设备安装、调试、维护能力;

7)具有近三年(2013年-2015年)同类项目的销售及安装业绩(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标书购买须知: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出示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函。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差异,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5日起至2016年1月26日每日09:00—17:3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6、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27日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6年1月27日9:30(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青铝宾馆会议室

具体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张公路24km处中铝青海分公司生活区青铝宾馆

酒店联系电话:****-*******

8、

9、购买招标文件: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29层

邮 编:100055

公司网址:www.xhtc.com.cn

邮箱: qx@xhtc.com.cnxxy@xhtc.com.cn

电话:***-***********-********

手机: 137*****971137*****171

联系人:裘鑫、夏笑杨

传真:***-********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汇款:

户 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焙烧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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