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吉县中医医院便携式彩超等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论证公示

关于安吉县中医医院便携式彩超等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论证公示

关于安吉县中医医院便携式彩超等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论证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安吉县中医医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4221605

三、 采购项目名称: 便携式彩超等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一
标的名称: 便携式彩超
预算金额(元): ******
数量: 1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标项二
标的名称: 全自动生化免疫分析仪
预算金额(元): ******
数量: 1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品牌/厂家产地
1//

七、 申请理由: 我单位拟采购便携式彩超1套,适用于腹部、小器官、妇科、产科、心脏、血管等部位疾病的诊断,外周神经阻滞的引导,疼痛注射治疗的引导,急危重症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引导等。目前国产便携式彩色超声系统设备质量,整体性能和使用功能等与进口产品尚有一定差距;进口产品技术成熟,性能稳定,故障率低,为适应我院发展需要,保障医疗安全,提高诊疗水平,使人民群众享受更好的医疗服务。故申请允许采购进口便携式彩色超声系统。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家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齐天白高工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郑燕萍律师浙江京衡(湖州)律师事务所
施建富工程师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徐龙主任湖州市第四医院
程钊主任湖州市中医院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进口产品用于腹部、小器官、妇科、产科、心脏、血管等部位疾病的诊断,外周神经阻滞的引导,疼痛注射治疗的引导技术成熟,性能稳定,故障率低。建议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安吉县中医医院

联系人: 黄金莲

联系电话:135*****112

传真: /

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胜利西路299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李科

监管部门电话: 0572-*******

传真: /

地址: 安吉县昌硕街道凤凰路凤凰五区188号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便携式彩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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