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报废资产竞价公告招标公告

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报废资产竞价公告招标公告

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报废资产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名称

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报废资产项目

项目编号

XMZB-2-C-2023-083-1

委托方

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公告期限

公告期: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17:30止。

一、标的情况

标的详情

底价(元)

竞价保证金(元)

履约保证金(元)

备注

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报废资产,详见评估报告

*****.00

2000.00

/

标的情况详见安徽民生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拟公开处置报废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民生评报【2023】024号)。标的以交付时的实际现状为准。

竞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成交价款支付

1.竞价保证金

1.1 竞价保证金缴纳形式:网银、汇款、转账(不采用现金)

1.2 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

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MA2TTQ1J8N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

银行账号

223*****749*******

1.3 竞价保证金到账时间:2023年10月20日17时前到账。

1.4 如竞价不成,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公告结束后由竞价人到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办理退还手续。

2.成交人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再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二、对意向竞价人资格的要求

1.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有效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3.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意向竞价人参与方式

报名时间及报名资料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止(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资料的获取:凡有意参加者,须于报名时间内到安徽省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169-2号(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相关资料,未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材料有: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如法人到场无需提供,开标当日被授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有效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以上材料复印件(原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印章。

4.报名资料由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现场校验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接收。

报价单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送达地点:安徽省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169-2号(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意向竞价人在递交报价单后,可在规定送达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撤回。在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后,意向竞价人不得再要求撤回报价单。

2.送达时间:2023年10月23日9:30--09:59,提前、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不予接收。

3.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00止。

报价单的数量、签署、封装

1.报价单

意向竞价人须将报价单单独装在一个密封包中并在封面标注“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报废资产项目项目报价单”字样,同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2.封装要求

报价单须单独密封在密封包中,否则材料不予接受。

四、成交人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审查后一次性报价(以报价单为准)的方式进行,遵循有效最高价中标的交易原则。

委托方代表开启一次性报价单,价高者得。

如有1家合格意向竞价人的,则按意向竞价人的报价(不得低于底价)确定竞得人及成交价。

如产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竞价人的,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如最高报价相同,则以最高报价为底价,由最高报价者进行新一轮竞价,直至决出最高价。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委托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意向竞价人一旦做出报名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意向竞价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意向竞价人需自行组织踏勘现场。凡报名的意向竞价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等,并认可资产现状及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标的物的《资产评估报告》及物品介绍等只是提供给意向竞价人参考使用,不作为任何定价依据。委托方及代理机构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标的移运的各项成本、税费以及所有物资的清理、搬运、装卸等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等均由竞得人承担。

3.竞得人支付成交价款后,竞得人须在委托方规定的期限内进场进行搬运,不得在未经委托方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进场工作。

4.竞得人需自行按照有关规定清运标的。如在移运过程中出现标的丢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物损失等相关问题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法律、法规及经济等责任。

5.竞得人需在付清全部价款后方可开始清运工作,且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清运标的物后应保持清运现场的干净整洁,不得无端进行破坏,清运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6.竞得人成交后,不得另行转包或与他人联合,如发现此类情况,委托方有权收回标的,对竞得人作违约处理,所缴纳的成交价款及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法律风险及赔偿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将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169-2号)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169-2号),联系电话:0555-*******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为人民币2000元,由竞得人支付。

七、其他说明

1.意向竞价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对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竞价公告的意向竞价人,均应于公告截止前1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187*****966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陈大程

联系电话:0555-*******/181*****941

本项目意向竞价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报废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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