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一次性告知单一审批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屯昌县一次性告知单一审批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屯昌县一次性告知单

一、审批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二、审批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三、审批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2.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及不动产测量报告

3.国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

7.住建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

8.税费缴纳凭证(完税证明)。

9.询问记录。(询问在权属调查后,并需核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10.施工许可证(建筑面积≥400㎡、投资金额≥50万必须提供)

以上材料缺少事项: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0收费

五、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六、受理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七、咨询电话:0898-********

八、投诉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电话: ********

申请人或单位: 经办人员:

2023年月日2023年月日

标签: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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