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玺6-12#楼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龙玺6-12#楼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名称:天津市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
一、招标前须知附表:
1 | 工程名称 | 天津龙玺项目6-12#楼景观工程 |
2 | 工程地点 | 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 |
3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15-12-28,下午14:00 开标地点:天津市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区 投标文件份数:一正本一副本 |
4 |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供应能力的中国境内企业,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且具备专业三级资质均可参加投标。 |
5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五千元整 |
6 | 承包方式 |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总价为固定总价不再调整,报价包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装卸费(含二次搬倒费)、检测验收费、水电费、税费、保险费、管理费等达到招标人发包范围和验收合格的全部费用。工程所需全部材料、人工费、机械费等全部费用的价格不因市场价格的涨跌而调整合同价款,严禁将工程转包及违法分包。 |
7 | 工期要求 | 1)工期为30日,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由于不可抗力、政府行政等行为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需在以上情形发生之日向甲方发出书面告知函并附相应证据,在上述原因消除之日,乙方须立即复工,乙方认为需延长工期的,须在该不可抗力或影响施工进度的情形消除之日起 3 日内向甲方提交顺延工期申请书,经甲方总经理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确认同意后,工期可相应顺延。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向甲方提交顺延工期申请书的,视为不要求顺延工期。 |
8 | 发包范围及技术要求 | 1、承包范围为龙玺6-12#楼景观工程内审纪要、技术交底以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施工。 2、施工用水、电由中标单位自行挂表接入,消耗水电资源需中标单位承担费用。 3、技术及承包范围要求: 施工范围:包含图纸范围内绿化种植;小区北口、消防通道、残疾人坡道口、北侧、西侧铺装;北口门卫室承建、电气安装及外装;小区东门、消防门及围墙铁艺;高层南侧沥青路,与原有沥青路搭接。 技术要求:按图纸要求。 |
9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绿化工程完工,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付完成工程量的75%;铁艺安装完成,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付完成工程量的75%;铺装工程完工,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付完成工程量的75%;沥青路完工,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付至完成工程量的75%;全部工程完工,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85%,结算完成付至结算价款的95%,剩余5%留作质保,质保(养护)期一年。 付款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正式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合同款,如乙方提供虚假发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
10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行承担,风险自虑 |
11 | 验收标准 | 1、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达到附件一和附件二验收标准。 2、满足图纸要求 |
12 | 投标答疑 | 投标人疑问提交时间: 2015 年 12 月 25 日 时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传至********7@qq邮箱,招标人最迟在开标前2天将对所有疑问进行回复。 |
13 | 招标信息 | 1、联系人: 付永辉 联系方式:186*****535 2、天山集团网址:www.tsjt.com 3、天山廉政投诉邮箱:tsljts@163.com |
二、竞标书内容:
1、竞标需携带的资料及竞标书的格式要求:
1)、所需资料要求(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年检有效);
(2)资质等级及其资料;
(3)投标人与被授权人合法关系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竞标单位近三年类似工程的工程业绩表、荣誉证书、合同复印件;
(5)对本次竞标活动及竞标文件的响应与承诺;
(6)景观园林面层主要铺装材料样品;
2)、竞标书格式要求:
(1)、投标总报价以及预算清单(主要材料写明品牌规格)
(2)、施工组织方案
(3)、投标单位资料
(4)、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5)甲方提供的技术交底及施工图纸及其他相关文字要求。
3)、投标报价:
(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表(采用人民币)
(2)、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人所发图纸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并考虑发包范围内容及各种风险自主编制报价。
以上竞标资质证明文件及竞标报价各页均盖竞标单位公章。装订成册,装进档案袋密封。
2、对竞标书的要求:
(1)、竞标单位在编制竞标书前,需及时自行进行勘察现场和审核图纸、认真研究并按要求及有关规定编制竞标书。由于竞标单位对竞标文件及附件的任何误解和忽略导致的问题和风险,其责任自负,不得向发标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竞标书的密封要求:
竞标应将竞标文件密封递交,封袋上写明天津龙玺项目6-12#楼景观工程竞标文件、“竞标单位名称:×××××”、“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封袋应保证其密封性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作骑缝章。
3、投标保证金的具体约定:
(1)、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到天津市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部开具收据。
(2)、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的投标保证金不再退还条款:
①、投标书未按本竞标文件要求整理密封的;
②、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不再签订合同的;并将此单位列入天山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库,取消该单位在本集团三年内投标资格;
③、发现竞标单位由围标、串标、陪标行为的,并将此单位列入天山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库,取消该单位在本集团三年内投标资格;
④、准时开标,如未按时到达的投标单位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不退保证金;
⑤、未按甲方规定范围进行报价的;
⑥、被视为无效标书的;
⑦、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
无效标书为:
①、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密封的;
②、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③、参加竞标会的被授权代表未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的;
④、出现雷同或围标串标的投标书;
(3)、退还保证金条款:
①、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随第一笔付款退还履约保证金。
②、未中标单位:
竞标会确定中标单位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凭财务出具的收据由评委负责人签字后当日退还。
三、投标报价依据:
1、依据招标文件中,招标前须知附表中的相关内容;
2、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交房标准及内审纪要或其它相关依据资料;
3、招标人确认的技术交底会内容;
4、招标人书面答疑内容;
5、结合招标人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四、开标步骤:
1、介绍开标纪律,招标过程中将手机关机或改为震动;
2、介绍投标单位;
3、介绍评委;
4、简要介绍此次招标范围;
5、招标主持人介绍本次开标报价程序;
6、由内勤收取标书,检查密封情况并拆封
7、由主持人检查并宣读投标人证件情况并开标。
8、招标过程实行现场价格公开性开标。开标淘汰最高价。
9、评标评委本着公开、公正、平等、实事求是的原则评标议标,择优选用。
五、废标条件:
1、招标过程中出现围标、串标现象的;
2、提交投标书的单位数量未达到招标要求的;
3、投标单位向评标小组成员行贿的;
4、超出招标单位标底范围的宣布废标,招标单位重新组织招标。
六、合同的签订:
1、中标单位必须在宣布中标后 10 日内与发标人签订合同,否则发标人将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向发标人支付损失费。
2、因中标单位原因,逾期未能签订施工合同,给发标方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单位进行赔偿,发标单位并保留法律起诉的权利。
七、中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法人代表授权书
天山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现委派我单位 同志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的竞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授理该工程所有的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工程结算等业务,所有业务,所办事宜我予以承认。
附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职务: 邮编:
被授权人电话: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本授权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该工程所有业务办理完毕止
(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 价 表
1 、工程名称:
总报价: 万元
2、优惠条件:假若中标以 作为该项目的优惠条件。
3、附预算明细
报价人:
年 月 日
报价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一:技术要求
绿化施工验收标准
一、 平整场地、栽种土壤的标准:
(一)平整场地:根据设计图准确测量地面标高并找坡,对土地进行灌水沉降,及时补足所沉降的土壤。平整场地时中心土表应高于路沿石或挡土墙,边沿土表低于路沿石或挡土墙5CM。在种植土壤周边设置必要的排水沟,保持排水通畅、不积水。
(二)种植土壤:
1、清理、消毒、杀菌:种植前应对种植区域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初步分析,如有地下害虫,应提前进行杀菌、除虫。及时拔除土壤中杂草根、清理大石块等。标准:自表层土壤30CM内中不能有超过直径大于20CM的石头,同时将种植土壤翻松,保持土壤表层疏松、通气和良好的透水性能。
2、栽植植物铺土,应满足以下最低种植土层厚度:
植被类型 | 草本花卉 | 草皮 | 草坪地被 | 小灌木 | 大灌木 | 浅根乔木 | 深根乔木 |
土层厚度(CM) | 25 | 25 | 35 | 45 | 60 | 90 | 150 |
3、种植地的土壤不得含有建筑废土及其他有害成份。
4、草坪种植地、花卉种植地等应施足基肥,翻耕20CM---30CM,搂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种植穴、槽的挖掘
1、种植穴、槽挖掘前,应主动向开发商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便于环境施工。
2、种植穴、槽的定点放线要求:
(1)种植穴、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必须准确,标记明显。
(2)种植穴、槽的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穴、槽必须垂直下挖,上口下底相等,其规格应基本符合下表的规定:
乔木类种植穴规格(CM)
胸径 | 种植穴深度 | 种植穴直径 | 胸径 | 种植穴深度 | 种植穴直径 |
2---3 | 30---40 | 40---60 | 5---6 | 60---70 | 80---90 |
3---4 | 40---50 | 60---70 | 6---8 | 70---80 | 90---100 |
4---5 | 50---60 | 70---80 | 8---10 | 80---90 | 100---110 |
花灌木类种植穴规格(CM)
冠径 | 种植穴深度 | 种植穴直径 |
200 | 70---90 | 90---110 |
100 | 60---70 | 70---90 |
三、铺设草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铺栽草坪用的草块及草卷选择无杂草、生长势好的草源,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杂草不得超过5%。草块土层厚度宜为3~5cm,草卷土层厚度宜为1~3cm
2、草块运输时宜用木板置放2~3层,装卸车时,应防止破碎。
3、铺设草块采取密铺。密铺应互相衔接不留缝。草块铺设后应滚压、灌水。
4、草块铺设好后应满足平整度和坡度要求,不得出现凹凸不平现象。
四、苗木修剪:
种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应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对树冠进行适时修剪,保持地上地下平衡。
1、乔木修剪要求:
(1) 具有明显主干的高大落叶乔木应尽量保持原有树形,进行适当疏枝,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芽上短截,可剪去枝条1/5,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处理,应征得甲方相关人员的同意。
(2) 无明显主干、枝条茂密的落叶乔木,对干径10CM以上树木,可疏枝保持原树形,对干径为5---10CM的苗木,可选留主干上的几个侧枝,保持原有树形进行短截。
(3) 修剪原则:剪除病虫枝、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徒长枝和多余的下垂枝。
(4) 用作行道树的乔木,主干高度应大于3M,第一分枝点以枝条应全部剪除,分枝点以上枝酌情疏剪或短截,并应保持树冠原型。
(5) 珍贵树种的树冠应作少量疏剪。
2、灌木及藤蔓类修剪的要求:
(1) 分枝明显、新枝萌发花芽的小灌木,可顺其树势适当修剪,促生新枝,更新老枝。
(2) 用作绿篱的乔灌木,可在种植后按设计要求整形修剪。
3、苗木修剪质量标准:
(1) 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
(2) 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距留芽位置以上1CM。
(3) 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条及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
五、树木种植
1、 苗木种植前的质量要求:
(1)应按设计图纸要求核对苗木品种、规格及种植位置。
(2)种植原则“先高后低、先内后外”,种植顺序“大乔木---小乔木---灌木—地被植物”
(3)树木置入种植穴前,应先检查种植穴大小及深度,不符合根系要求时,应修整种植穴。
2、苗木种植的质量要求:
(1)种植带土球树木时,不易腐烂的包装物必须拆除。
(2)种植时,根系必须舒展,填土应分层踏实,种植深度应与原种植一致。竹类可比原种植线深5---10CM。
(3)种植裸根树木时,应将种植穴底填土呈半圆土堆,置入树木填土至1/3时,应轻提树干使根系舒展,并充分接触土壤,随填土分层踏实。
(4)带土球树木必须踏实穴底土层,而后置入种植穴,填土踏实。
(5)珍贵树种应采取树冠喷雾、树干保湿和树根喷洒生根激素等措施。
(6)假山或岩缝间种植,应在种植土中掺入苔藓、泥炭等保湿透气材料。
(7)种植绿篱的株行距应均匀。树形丰满的一面应向外,按苗木高度、树干大小搭配均匀。在苗圃修剪成型的绿篱,种植时应按造型拼栽,深浅一致。
(8)规则式种植应保持对称平衡,行道树或行列种植树木应在一条线上,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形近似,种植的树木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应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
(9)种植胸径15CM以上的乔木,应设支柱固定。支柱应牢固,绑扎树木处应夹垫保护物,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
(10)对人员集散较多的广场、人行道,树木种植后,种植池应铺设透气栅。
(11)攀缘植物种植后,应根据植物生长需要,进行绑扎或牵引。
六、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
1、 绿地的给水和喷灌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给水管道的基础应坚实和密实。
(2)管道的套箍、接口应牢固、紧密,管端清洁不乱丝,对口间隙准确。
(3)管道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铺设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
(4)管道的沟槽还土后应进行分层夯实。
2、绿地给排水管:
(1)给排水管的坡度符合设计要求,管道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
(2)管道连接要求承插口或套箍接口应平直,环形间隙应均匀。灰口应密实、饱满,抹带接口表面应平整,无间断和裂缝、空鼓现象。
(3)给排水管道覆土深度应根据雨水井与接连管的坡度和外部荷载确定,覆土深度不宜小于30CM。
3、绿地排水采用明沟排水时,明沟的沟底不得低于附近水体的高水体。
七、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标准:
1、 种植材料、种植土和肥料等,均匀应在种植前由甲方工作人员按其规格、质量分批进行验收。
2、 绿化竣工验收质量要求:
(1)新种植的乔木、灌木、攀缘植物,其苗木数量、规格(干径、冠幅、高度)造型、栽种位置、景观效果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双方特别约定的要求。
(2)地被植物覆盖土壤度应达到85%以上,且疏密得当,层次变化分明。
(3)花坛或假山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及观叶植物,栽种符合设计要求。
八、绿化实体交付的质量验收标准
1、 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珍贵树种和孤植树应保证全树冠成活。
2、 花卉种植区域无杂草、无明显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达到98%。
3、 草坪长势良好无杂草、无枯黄,修剪后高度不超过6-7CM,种植覆盖率应达到98%以上。临近路沿的草坪,草坪中交叉有盲沟,车库顶上的草坪有一定自然坡度,下有盲沟,有碎石滤水层,排水要通畅、不积水。
4、 树木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以及当地的园林绿化标准。
九、绿化栽种及保活质量要求:
1、植物栽种以及验收均要接受甲方委托人员的全程监督。乙方在栽种前期、中期应参照附录《绿化施工验收标准》《苗木验收单》执行。
2、植物保活管护要求:乙方配备充足的养护管理人员,对乔木进行为期【贰】年的精心保活管护。
3、补栽补种:在对植物进行保活养护过程中,出现植物长势不良等,在接到甲方通知48小时内,乙方应及时回复,并在一周内采取相关措施,对植物进行补栽补种、修枝整形或喷药杀虫等,每次完成上述工作后均要请物管公司人员签字确认并作为退还质保金的依据。新补栽补种的苗木保活期从补栽之日起重新计算壹年的保活期。养护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4、违约责任:如乙方未能较好履行合同内容,养护管理粗糙,造成植物长势不好、病虫害严重等,影响了小区景观环境,经甲方多次提醒无效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强行接管,在提前接管期间产生的各种养护费用应在乙方的质保金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应在其他工程款中追加扣除。
十、所进场苗木必须符合现场景观效果及采购或施工合同的相关要求。主要有以下几项检验内容:
基本信息吻合,即与《苗木验收单》对应的信息吻合,具体信息如下:
1、乔木:胸径/地径、冠幅、高度、分枝点、杆高(棕榈科)达到要求;
2、灌木:地径、高度、冠幅;
3、地被:高度、分蘖数量;
4、草皮:土层厚度、植株高度、草坪密度、草块及草卷尺寸;
5、时花:高度、冠幅、开花率;
6、《苗木验收单》有注明其它特征或要求的须满足。
第六条 苗木质量达标
1、乔木质量
(1)主干直(特殊要求除外),无明显破皮、划伤、折断;
(2)主枝无枯死、无树干空心;
(3)主侧枝分布均匀;
(4)枝叶及毛细根无严重脱水;
(5)土球基本完整、大小符合设计或园林规范要求、包装不松散;
(6)无假树皮、假根、假枝等;
(7)无病虫害;
(8)行道树或列植苗木高度、分支点一致。
2、灌木质量
(1)有明显主干的,主枝分布均匀;
(2)无明显主干的,不偏冠,枝叶茂密;
(3)主枝无折断、枯死,无树干空心;
(4)无严重病虫害;
(5)树皮无明显伤口、环剥;
(6)精球不露根,修剪口要平滑,形状美观;
(7)土球直径大于蓬径3/10,土球厚度大于土球直径3/5,包装不松散;
(8)枝叶、毛细根无严重脱水;
(9)列植灌木高度、冠幅一致。
3、地被质量
(1)根、茎、叶无严重枯萎、无严重病虫害;
(2)长势良好,植株健壮,根系完好;
(3)宿根花卉,根系完整,无明显秃裸,不徒长,不倒伏,花蕾饱满,花茎、花头无折损;
(4)球根花卉,球根无损伤、腐烂,幼芽饱满;
(5)木本地被须有护心土或土球。
4、草皮质量
(1)草皮叶片应新鲜无脱水现象;
(2)根部土层结实、湿润,根系无脱水现象;
(3)杂草率不超过5%;
(4)草色纯正、无发黄、发黑;
(5)草卷、草块规格一致,边缘平直,土层均匀、紧密,无破损。
5、时花质量
(1)生长茂盛、冠幅饱满、花色艳丽、规格整齐;
(2)开花率至少达30%,剩余花蕾即将含苞待放;若开花不够旺盛,须花蕾较多(特殊要求除外);
(3)花茎、花头基本无折损,不能有烂叶、烂梗,无明显干花、败花,无明显病虫害。
6、其它
(1)竹类苗木根幅、土球厚度符合要求,根系无严重失水,叶片萎蔫不严重,竹鞭、芽眼保存完好;
(2)经嫁接繁殖的苗木,未嫁接成活的一律不得接收;
(3)大树和贵重苗木须与所号苗木的照片一致;
(4)乔木有分级的,须与分级标准一致。
十一、苗木进场后,现场管理人员主要通过看、测来判断苗木是否达标。
看
1、卸车前,查看送货单、车辆规格、每车装载数量、苗木装车情况,做以下判断:
(1)苗木品种及数量是否正确;
(2)车辆规格、装车数量是否与定标要求一致;
(3)苗木是否有挤压变形、损伤等情况;
(4)确定苗源地是否为约定的苗源地;
(5)苗木上的喷漆或编号是否为我采购人员所喷;
(6)大树和贵重苗木对照照片进行检查。
2、查看生长情况
(1)休眠期查看苗木腋芽、顶芽的饱满度,枝干颜色,是否有徒长、抽条、枯死、冻害现象等;
(2)生长季节查看是否有非正常落叶现象,正常开花期有无花序、花蕾生成等。
3、查看土球
(1)是否基本完整,不散坨;
(2)是否有破裂或破损情况;
(3)直径和厚度是否基本达标;
(4)对土球包装严密的,先查看土球形状是否整齐,对土球形状不规则的应用钢钎插入包装内,凡土球较软或可扎透者,应打开包装作进一步查验;
(5)对吊装时土球与树干晃动的苗木,应作仔细检查,防止假土球苗;
(6)查看是否有地苗冒充假植苗的情况,假植苗的判断方法如下:
①土球周围有大量未被斩断的毛细根;
②较大的根系有以前断根的痕迹,且断口处有毛细根生长;
③新斩断的根系中截面直径没有超过1.5cm的。
4、认真检查是否有局部脱皮苗、假皮苗及顶梢损伤后用棍绑缚的常绿针叶苗木,查看树干有无翘皮、裂皮,有无小铁钉固定痕迹。
5、树干处理过的苗木:
(1)草绳缠干苗木,应解开草绳检查是否有干皮破损、假皮,或虫孔、病斑等;
(2)树干涂白或抹泥的,应检查是否有虫孔、病斑等;
(3)主枝有绑扎的,要拆开检查主枝是否有折损等。
6、查看苗木是否有明显的病虫害,检查苗木表面是否有叶斑、虫洞、虫卵,如果有,可采用敲打虫洞等方法,确定虫害是否严重。
测
1、乔木
乔木要逐株验收,苗木卸车后,用胸径尺和卷尺测量各项规格尺寸,包括胸/地径、冠幅、高度、分支点等,对照《苗木表》、《苗木验收单》中的苗木品种、规格等详细信息,核实苗木质量及数量。
(1)冠幅:通过目测配合卷尺测量相结合,在吊卸过程中,通过乔木自然展开后,结合参照物目测。目测判断冠幅不符的,需用卷尺进行测量;
(2)高度:可在车上或者卸车后用卷尺测量。
2、灌木
根据《苗木表》和《苗木验收单》,对进场灌木高度和冠幅进行检查,冠幅测量要将灌木正常展开后,以十字交叉的方式测量两次冠幅,取其平均值,偏冠苗木除外。
3、地被
对所进场的地被数量从不同位置进行每车次至少抽检5筐(须抽检到同车内所有品种)的比例抽样清点,进场苗木总数量以抽样清点符合合同要求的最少筐的数量乘以总筐数进行计量。
4、草皮
对所进场的草皮数量与规格在不同部位进行每车不少于5捆的抽查。如在抽查过程中发现数量不够的应按所抽查草皮数量最少或规格最小的乘以总捆数计整车数量,若所采购草皮以实际铺植面积计算的,应在铺植完毕后以实测平方数为准。
5、时花
对进场时花数量进行每车次至少从不同层次、位置抽检5筐以上(须抽检到同车内所有品种)的比例抽查清点。进场时花总数量以抽样清点符合合同要求的最少筐数量乘以总筐数进行计量。采用散放叠砌方式装运的以实摆数量为准。
第十二 不合格乔木的处理
1、检查未分级乔木,发现如下问题做退货处理:
(1)主干折断或劈裂;
(2)主枝长势衰弱或枯死;
(3)树干树皮有明显影响成活或景观的伤口,树皮环剥及树干空心;
(4)苗木胸径负误差超出5%;
(5)苗木冠幅负误差超出20%;
(6)苗木树形不正,树干弯曲严重影响景观效果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7)树冠稀疏、偏斜或者畸形,偏冠幅度超过整体冠幅30%(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8)苗木高度出现20%以上偏差,造成现场无法合理搭配;
(9)同批次行道树或者列植乔木(总量30株以下)分支点偏差大于30cm(特殊苗木需经专业工程师确认);
(10)同批次行道树或者列植乔木(总量30株以下)高差过大(胸径30cm以下乔木最大高差大于0.5m、胸径30cm以上乔木最大高差大于1m);
(11)叶片枯萎,枝条、根部脱水影响成活或景观效果;
(12)存在假土球、假树皮、假根、假枝;
(13)土球大小不符合标准;
(14)吊离运输车时,土球开裂、散坨超土球横截面25%;
(15)乔木出现以下病虫害现象:
①树干出现蛀干害虫,影响到苗木成活;
②常绿乔木叶片出现较多的针吸性或咀嚼性害虫,10%以上叶片有虫害现象的;
③出现炭疽病、干腐病、根腐病等传染性较强病害。
(16)20公分以上(含20公分)大树和重要苗木(单株1万元以上的苗木、重要部位造型树及重要景观节点苗木)与确认号苗照片不符;20公分以下乔木与确认乔木样本照片不符。
2、检查所有乔木,发现如下问题做折价处理:
(1)胸径(或地径)负误差在5%以内的,经项目负责人确认不影响景观效果的,按八折处理;
(2)乔木因装车或运输过程中造成主、分枝折断或损伤,对景观效果影响不大,经项目负责人确认可以种植的; 图19 主枝损伤,不影响成活及效果
(3)棕榈科植物杆高有负误差,经项目负责人确认不影响景观效果,按八折处理;
(4)主杆或主枝树皮多处破损、已愈合的旧伤疤,通过调整观赏面方向,不影响景观效果和成活;
(5)偏冠幅度介于整体冠幅15%-30%之间,经项目负责人调整种植位置或采取其它措施可以满足现场景观要求;
(6)乔木树形不正,树干弯曲不大,经项目负责人调整种植位置或采取其他措施可以满足现场景观要求;
(7)枝条或毛细根部分脱水,但不影响景观效果和成活;
(8)土球破损面积达10%-25%,但不影响苗木成活的;
(9)乔木冠幅负误差在5%-20%范围内,经项目负责人调整种植位置或采取其它措施可以满足现场景观要求;
(10)乔木发现病虫害影响景观效果,但经现场确认可以种植的。
第十三 不合格灌木的处理
1、检查发现如下问题做退货处理:
(1)枝条折断或劈裂,影响整体冠幅超过10%;
(2)枝条长势衰弱或枯死,影响冠幅超过10%;
(3)列植灌木高度、冠幅相差超过15%;
(4)树冠偏斜或者畸形,偏冠幅度超过整体冠幅20% ;
(5)灌木高度、冠幅超出定标20%;
(6)叶片枯萎,根部、枝条脱水严重,影响苗木成活;
(7)精球进场前未修剪或成形不明显;
(8)造型灌木造型较差、枝叶稀疏影响景观效果;
(9)存在假土球、假枝条;
(10)灌木出现以下病虫害现象:
①灌木发现有蛀干害虫,影响苗木成活的;
②常绿灌木叶片出现较多的针吸性或咀嚼性害虫,10%以上叶片有虫害现象的;
③灌木发现炭疽病、干腐病、根腐病等传染性较强病害的;
(11)吊离运输车时,土球开裂、散坨超土球横截面30%;
(12)土球直径小于蓬径3/10,或厚度小于直径3/5。
(13)与确认灌木样本照片不符的。
2、检查发现如下问题做折价处理:
(1)枝条折断或损伤,现场确认不影响苗木成活,对景观效果影响不大;
(2)灌木高度、冠幅误差在20%以内,现场确认不影响苗木成活,对景观效果影响不大;
(3)枝叶部分脱水但不超过10%,不影响景观效果和成活;
(4)土球开裂、松散达15%-30%且不影响苗木成活;
(5)灌木发现病虫害,经现场确认可以种植。
第十四 不合格地被的处理
1、地被出现以下情况为不合格:
(1)根、茎、叶有严重枯萎;
(2)有病虫害;
(3)木本地被高度规格在20cm以下的无护心土, 20cm以上的无土球;
(4)装车时挤压严重造成枝叶腐烂;
(5)高度或冠幅误差低于最低规格,或高于最高规格20%以上。
2、抽检时不合格比例低于10%(含10%),按不合格比例扣减总货款。
3、抽检时不合格比例超出10%,需加倍抽检:
(1)整体不合格比例超30%(含30%)的,该批地被做退货处理或对不合格部分加倍扣罚;
(2)整体不合格比例不足30%的,按不合格比例扣减总货款。
4、与确认地被样本照片不符。
第十五 不合格草皮的处理
1、草皮出现以下情况为不合格:
(1)密度或厚度达不到合同要求,造成草块散碎;
(2)根部土层松散脱落严重或土层完全干透;
(3)叶片或根系脱水严重;
(4)叶片因长时间堆放发生严重腐烂或枯黄;
(5)杂草率超过5%。
2、抽检时不合格比例低于10%(含10%),按不合格比例扣减总货款。
3、抽检时不合格比例超出10%,需加倍抽检:
(1)整体不合格比例超30%(含30%)的,该批草皮做退货处理或对不合格部分加倍扣罚;
(2)整体不合格比例不足30%的,按不合格比例扣减总货款。
4、与确认草皮样本照片不符。
第十六 不合格时花的处理
1、单株时花出现以下情况为不合格:
(1)时花已过盛花期,长势衰弱;
(2)植株烂叶、烂梗、有明显病虫害;
(3)因挤压冠幅严重变形;
(4)植株瘦弱,种植或摆放后露土露袋严重;
(5)高差较大造成现场无法摆放或影响效果;
(6)高度或冠幅负误差高于10%(含10%)。
2、抽检时不合格比例低于10%(含10%),按不合格比例扣减总货款。
3、抽检时不合格比例超出10%,需加倍抽检:
(1)整体不合格比例超30%(含30%)的,该批时花做退货处理或对不合格部分加倍扣罚;
(2)整体不合格比例不足30%的,按不合格比例扣减总货款。
4、与确认时花样本照片不符。
5、检查发现如下问题做折价处理:
(1)高度参差不齐或同批次花色差异较大(有特殊需要除外),需要分捡或能在次要地方使用;
(2)开花率不足30%,经现场调配能满足需求(特殊要求除外)。
第十七其它不合格情况
1、苗木产地、苗木类型和品种与定标不一致,统一退货处理。
2、因施工单位(或采购部)未及时与工程部沟通导致进场苗木与《苗木种植清单表》中苗木规格、品种不符的,原则上给予退货处理,如确能满足现场要求,按苗木实际规格价格折价处理。
苗木进场验收表
编号×××
工程名称 | 施工单位 | ||||||||||||
供苗单位 | 种植部位 | ||||||||||||
序号 | 苗木名称 | 来源 | 数量 | 规格:(高度、胸径、冠幅分枝点或分枝数) | 土球大小 | 检疫合格证(跨省) | 验收结论 | ||||||
1 | |||||||||||||
2 | |||||||||||||
3 | |||||||||||||
附:确认的苗源地20公分以上乔木及重要苗木的实际照片 范例: | |||||||||||||
负责人意见:经现场验收按照进场前确认的苗源地实际照片及编号逐一核对,到场蒙古栎(数量)棵,国槐(数量)棵,与确认的照片相符,规格要求及质量符合设计及验收管理规定要求 。 | |||||||||||||
附:确认的苗源地普通乔灌木、种植球、地被、时花等苗木样本照片 范例: | |||||||||||||
负责人意见:经现场验收到场苗木大叶黄杨球(数量)棵,紫叶小蘖(数量)棵,小乔木樱花(数量)棵…..,与所提供样本照片相符,规格要求及质量符合设计及验收管理规定要求 。 | |||||||||||||
参加验收单位意见 | 供苗单位或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 项目景观工程师: 项目景观设计师: 年 月 日 | 监理单位: 年 月 日 | 项目生产副总: 年 月 日 |
环境硬质质量验收标准
一 硬 质 铺 地
(一) 水洗石面层
一般规定
1.1水洗石面层应采用水泥与石粒的拌和料铺设。面层厚度除有特殊要求外,为30mm或按石粒粒径确定。水洗石面层的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1.2 白色或浅色的水磨石面层,应采用白水泥;深色的水磨石面层,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同颜色的面层应使用同一批水泥。同一色彩面层应使用同厂、同批的颜料;其掺入量宜为水泥重量的3%~6%或由试验确定 。
1.3 水洗石面层的结合层的水泥砂浆体积比宜为1:3,相应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0,水泥砂浆稠度(以标准圆锥体沉入度计)宜为30~35mm。
立面转角、异形处为防止水洗石面层开裂,要求施工时加一层15*15*1.2的钢丝网。
1.4 水洗石面层应在面层为初凝前进行水洗,要求水洗出的石子达到设计或样板的要求。
1.5 在水洗石完成后,应及时清洁表面,并作好成品保护和养护 。
Ⅰ 主控项目
1.6 水洗石面层的石粒,应采用坚硬可磨白云石、大理石、海底石子等岩石加工而成,石粒应洁净无杂物,其粒径按设计。除特殊要求外应为4~10mm;水泥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颜料应采用耐光、耐碱的矿物原料,不得使用酸性颜料。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
1.7 水洗石面层和料的体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为1:1.5~1:2.5(水泥:石粒)。
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通知和检测报告。
1.8 面层与下一层结合应牢固,无空鼓、裂纹。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Ⅱ 一般项目
1.9 面层表面应平整;无裂纹、砂眼;石粒密实,显露均匀;颜色图案一致,不混色;分格条牢固、顺直和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
1.10 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梯踏步的齿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和钢尺检查。
1.11 水洗石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表1.11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本规范表1.11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表1.11 整体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mm)
项次 | 项目 | 水洗石面层 | 检验方法 |
1 | 表面平整度 | 4 | 用2m靠尺和楔型塞尺检查 |
2 | 缝格平直 | 3 | 拉5m线和用钢尺检查 |
(二)板块地面层铺设
2.1 一般规定
2.1.1 本章适用于砖面层、大理石面层和花岗石面层、预制板块面层、料石面层、面层等面层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
2.1.2 铺设板块面层的结合地层和板块间的填缝采用水泥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置水泥砂浆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水泥强度等级不宜小于32.5。
2、配置水泥砂浆的砂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的规定。
3、配置水泥砂浆的体积比(或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2.1.3 结合层和板块面层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2.1.4 板块的铺砌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宜避免出现板块小于1/3边长的边角料。
2.1.5 铺设水泥混泥土板块、水磨石板块、水泥花砖、陶瓷锦砖、陶瓷地砖、缸砖、料石、大理石、和花岗石层面等的结合层和填缝的水泥砂浆,在面层铺设后,表面应覆盖、湿润,其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
当板块面层的水泥砂浆结合层的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
2.1.6 板、块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2.1.6表规定。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陶瓷锦砖面层、高级水磨石板、陶瓷地砖面层 | 缸砖面层 | 水泥花砖面层 | 水磨石板块面层 | 大理石面层和花岗石面层 | 水泥混泥土板块面层 | 碎拼大理石碎拼花岗石面 层 | 条石面层 | 块石面层 | |||
1 | 表面平整度 | 2.0 | 4.0 | 3.0 | 3.0 | 1.0 | 4.3 | 3.0 | 10.0 | 10.0 | 用2m靠尺和楔型塞尺检查 |
2 | 缝格平直 | 3.0 | 3.0 | 3.0 | 3.0 | 2.0 | 3.0 | - | 8.0 | 8.0 | 拉5m线和用钢尺检查 |
3 | 接缝高低差 | 0.5 | 1.5 | 0.5 | 1.0 | 0.5 | 1.5 | - | 2.0 | - | 用钢尺和楔型塞尺检查 |
4 | 踢脚线上口平置 | 3.0 | 4.0 | - | 4.0 | 1.0 | 4.0 | 1.0 | - | - | 拉5m线和用钢尺检查 |
5 | 板块间隙宽度 | 2.0 | 2.0 | 2.0 | 2.0 | 1.0 | - | - | 5.0 | - | 用钢尺检查 |
2.2 砖面层
2.2.1 砖面层采用陶瓷锦砖、缸砖、陶瓷地砖和水泥花砖应在结合层上铺设。
2.2.2 有防腐蚀要求的砖面层采用的耐酸瓷砖、缸砖的材质、铺设以及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的规定。
2.2.3 在水泥砂浆结合层上铺贴缸砖、陶瓷地砖和水泥花砖面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铺贴前,应对砖的规格尺寸、外观质量、色泽等进行预选,浸水湿润晾干待用;
2、勾缝和压缝应采用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颜色的水泥,并做养护和保护。
2.2.4 在水泥砂浆结合层上铺贴陶瓷锦砖面层时,砖底面应洁净,每联陶瓷锦砖之间、与结合层之间以及在墙角、镶边和靠墙处,应紧密结合。在靠墙处不得采用砂浆填补。
2.2.5 采用胶结剂在结合层上粘贴砖面层时,胶结剂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规定。
Ⅰ 主控项目
2.2.6 面层所用的板块的品种、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2.2.7 面层与下一层的结合(粘结)应牢固,无空鼓。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注:凡单块砖边角有局部空鼓,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超过总数的5%可不计。
Ⅱ 一般项目
2.2.8 砖面层的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平整,深浅一致,周边顺直。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楞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2.9 面层邻接处的镶边用料及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边角整齐、光滑。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2.2.10 踢脚线表面应洁净、高度一致、结合牢固、出墙厚度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小锤轻击及钢尺检查。
2.2.11 梯踏步和台阶板块的缝隙宽度应一致、齿角整齐;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大于10mm;防滑条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2.2.12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处应严密牢固,无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泼水或坡度尺及蓄水检查。
2.2.13 砖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2.1.6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本规范表2.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2.3大理石面层和花岗石面层
2.3.1 大理石、花岗石面层采用天然大理石、花岗石(或碎拼大理石、碎拼花岗石)板材应在结合层上铺设。
2.3.2 天然大理石、花岗石的技术等级、光泽度、外观等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GB/T19766-2005)、《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 GB/T18601-2009)规定。
2.3.3 板材有裂缝、掉角、翘曲和表面有缺陷时应予剔除,品种不同的板材不得混杂使用;在铺设前,应根据石材的颜色、花纹、图案、纹理等按设计要求,试拼编号。
2.3.4 铺设大理石、花岗石面层前,板材应浸湿、晾干;结合层与板材应分段同时铺设。
Ⅰ 主控项目
2.3.5 大理石、花岗石层面使用板块的品种、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记录。
2.3.6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注:凡单块板块边角有局部空鼓,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超过总数的3%可不计。
Ⅱ 一般项目
2.3.7 大理石、花岗石面层的表面应洁净、平整、无磨痕,且应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按缝均匀、周边顺直、镶嵌正确、板块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 。
2.3.8 踢脚线表面应洁净,高度一致、结合牢固、出墙厚度一致。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钢尺和观察检查。
2.3.9梯踏步和台阶板块的缝隙宽度应一致、齿角整齐,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5mm。
检验方法:观察和钢尺检查。
2.3.10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处应严密牢固、无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泼水或坡度尺及蓄水检查 。
2.3.11 大理石和花岗石面层(或碎拼大理石、碎拼花岗石)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2.1.6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本规范表1.11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2.3.12 对光面施工的面层要求打蜡移交。
(三)墙面饰面板安装工程
3.1 一般规定
3.1.1 饰面板(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饰面板(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测报告。
4、外墙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检测报告。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施工记录。
3.1.2 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粘贴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2、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
3.1.3 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连接节点。
3、防水层。
3.1.4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饰面板(砖)工程每50~500平方米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20平方米特殊饰面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1.5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
3.1.6 外墙饰面砖粘贴前和施工过程中,均应在相同基层上做样板件,并对样板件的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验,其检验方法和结果判定应符合《建筑工程师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 110-2008)、《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 126-2000) 的规定。
3.1.7 饰面板(砖)工程的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处理应保证缝的使用功能和饰面的完整性。
饰面板(砖)安装工程
主控项目
3.2.1饰面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和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3.2.2饰面板孔、槽的数量、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3.2.3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现场拉拔检测不报告、隐藏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3.2.4饰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石材表面应无泛碱等污染。
检验方法:观察。
3.2.5饰面板嵌缝应密实、平实,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嵌填材料色泽应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3.2.6采用湿作业法施工的饰面板工程,石材应进行防碱背涂处理。饰面板与基体之间的灌注材料应饱满、密实。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3.2.7饰面板上的孔洞应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3.2.8饰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1.16的规定。
表3.1.16饰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石材 | 瓷板 | 木材 | 金属 | |||||
光面 | 剁斧石 | 蘑菇石 | ||||||
1 | 立面垂直度 | 2 | 3 | 3 | 2 | 1.5 | 2 |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
2 | 表面平整度 | 2 | 3 | - | 1.5 | 1 | 3 |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
3 | 阴阳角方正 | 2 | 4 | 4 | 2 | 1.5 | 3 |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
4 | 接缝直线度 | 2 | 4 | 4 | 2 | 1 | 1 |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
5 |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 2 | 3 | 3 | 2 | 2 | 2 |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
6 | 按缝高低差 | 0.5 | 3 | - | 0.5 | 0.5 | 1 |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
7 | 按缝宽度 | 1 | 2 | 2 | 1 | 1 | 1 | 用钢直尺检查 |
3.3饰面砖粘贴工程
Ⅰ控项目
3.3.1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3.3.2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结和勾缝材料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复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3.3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检查样板件粘结强度检测报告和施工记录。
3.3.4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
Ⅱ一般项目
3.3.5 饰面砖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
检验方法:观察。
3.3.6 阴阳角处搭接方式、非整砖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3.3.7 墙面突出物周围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墙裙、贴脸突出墙面的厚度应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3.3.8 饰面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3.3.9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作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向应正确,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用水平尺检查。
3.3.10 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3.10的规定。
项 次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外墙面砖 | 内墙面砖 | |||
1 | 立面垂直度 | 3 | 2 |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
2 | 表面平整度 | 4 | 3 |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
3 | 阴阳角方正 | 3 | 3 |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
4 | 接缝直线度 | 3 | 2 |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
5 | 按缝高低差 | 1 | 0.5 |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
6 | 接缝宽度 | 1 | 1 | 用钢直尺检查 |
二、木结构制作
1.1 木材的树种、材质等级、含水率和防腐、防水、防火处理及制作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符合《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木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T 50329-2002)。
1.2 木结构支座、节点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榫槽嵌合严密,连接牢固无松动。
1.3 钢木组合结构所采用的钢材及附件的材质、型号、规范和连接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1.4 木构件应表面平整,无明显戗槎、刨痕、锤印缺能,清水油漆制品修补用材的色泽、木纹与构件一致。
1.5 木制品裁口、起线应顺直,割角准确,接头拼接严密。
1.6钢木组合结构的钢板、杆件应平直,螺帽数量及螺杆伸出螺帽长度符合规范规定,各钢件均应作防腐处理。
1.7 木构件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接触处,支座垫木处均应作防腐处理。
三、小品、叠石及喷泉
1.1 小品、叠石及喷泉基础开挖深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水景喷泉工程技术规程》(CECS218-2007)等。
1.2 小品、叠石主体工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接面必须符合结构需要。
1.3 小品、叠石必须符合使用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符合造型艺术质量。
1.4 叠石用料的数量单块>200kg的应大于70%,50kg的应大于20%,堆叠搭接处应冲洗清洁,石料搁置稳固,堆叠纹理基本一致,石料应坚实不得有明显的裂缝、损伤、剥落现象,搭接嵌缝应使用高标号水泥砂浆嵌缝,应平直光滑,色泽自然。
1.5 喷泉瀑布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水符合规范要求,出口水流和顺,水流不应漏渗其他部位。
附件二:
封样清单
1、 封样完成时间:
2、 材料展板制作要求:
2.1材料展板用硬质木板做成,板面为白色,展板尺寸:1000*1200mm,展板正上方注明工程名称,右下方注明报送单位名称,展板上附样品材料实物,在样品材料实物下贴工程材料样品封样确认单(见下表)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使用部位 | ||||
供货厂家 | 全称: (签字盖章) | 承包单位 | 全称: (签字盖章) | 监理单位 | 全称: (签字) | |||
技术研发部 | 工程部 | 成本控制部 | ||||||
(签字) | (签字) | (签字) |
2.2材料封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材、辅材、配件等所有部品。
2.3将所封样材料填写材料封样清单(见下表),粘贴于展板右上方。注:产品的地区准用证、合格证明、厂家及检测中心出示的检测报告等应作为本清单的附件,若缺少材料,不得封样。
项目名称 | ||||||||
供方名称 | ||||||||
编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材质 | 颜色 | 厂家 品牌 | 使用 部位 | 数量 | 单价 |
3、封样样品报送数量:投标单位须报送2套封样样品,一套报送招标单位成本控制部留存,一份报送招标单位工程部留存。
4、报送时间为投标单位投标阶段,随同投标文件一同报送。
标签: 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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