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察学院原公专驾校南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东区门店招租、北综合楼二楼三间房屋招租和学生宿舍、图书馆摆放自动售货机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湖南警察学院原公专驾校南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东区门店招租、北综合楼二楼三间房屋招租和学生宿舍、图书馆摆放自动售货机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受湖南警察学院的委托,现对湖南警察学院原公专驾校南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东区门店招租、北综合楼二楼三间房屋招租和学生宿舍、图书馆摆放自动售货机采购项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物及相关基本情况
招租标的物一:原公专驾校场地(南场地)
(一)场地
原驾校区域内除考场和北场地范围外的所有机动车驾驶科目二训练场地。面积约*****.081平方米,约24.3亩。
(二)设备和设施
训练场内的所有驾驶训练科目设施;
备注:场所详见训练场地现场,竞租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招租标的物二:北综合楼二楼三间房屋招租
项目地址:校区内北综合楼二楼西往东16-18号房屋
经营项目 (类别) | 经营地点 基本情况 | 单个门面经营面积(㎡) | 投标保证金(万元/项) | 履约保证金(万元/项) | 租赁金基准价(万元/年) |
办公用房 | 位于校区内北综合楼二楼西往东16-18号房屋 | 45.82㎡/个×3=137.46㎡ | 5000元 | 1万元 | 3.3万元 |
招租标的物三: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东区门店
项目地址:创新创业基地东区1―2楼(临东九线)
楼层 | 面积 | 租金底价 | 是否对内经营 | 履约保证金 |
东区1楼2号(一、二楼通过室内楼梯连通,带卫生间) | 144㎡ | 39元/㎡·月 *****元/间·年 | 否 | 3万 |
东区1楼3号、(一、二楼通过室内楼梯连通,带卫生间) | 144㎡ | 39元/㎡·月 *****元/间·年 | 否 | 3万 |
东区1楼4号 (一、二楼通过室内楼梯连通,带卫生间) | 141.6㎡ | 39元/㎡·月 *****元/间·年 | 否 | 3万 |
东区1楼5号 (一、二楼通过室内楼梯连通,带卫生间) | 141.6㎡ | 39元/㎡·月 *****元/间·年 | 否 | 3万 |
东区1楼6号 (一、二楼通过室内楼梯连通,带卫生间) | 144㎡ | 39元/㎡·月 *****元/间·年 | 否 | 3万 |
东区1楼7号 (一、二楼通过室内楼梯连通,带卫生间) | 144㎡ | 39元/㎡·月 *****元/间·年 | 否 | 3万 |
东区1楼8号 (一、二楼通过室内楼梯连通,带卫生间) | 144㎡ | 39元/㎡·月 *****元/间·年 | 否 | 3万 |
招租标的物四:学生宿舍、图书馆摆放自动售货机采购
(一)场地
校内13栋学生宿舍的一楼以及图书馆的空隙之地
(二)经营要求
本次在学院13栋学生宿舍的一楼以及图书馆的空隙之地各摆放一台自动售货机。
二、招租标的物经营范围及其他要求
(一)招租标的物一:原公专驾校场地(南场地)
1、租赁场地、设备原主要用来培训小型汽车驾驶员,现可按承租方需求进行用途变更(须经出租方同意后实施),若承租方为驾驶培训机构或有意向申报并从事驾驶培训机构,则需要保证湖南警察学院学生的汽车驾驶培训,承租方不得开设有偿寄存等违反考场设定和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不得从事有生态污染的经营项目或开展其他违法经营行为。
2、若承租方为驾驶培训机构或有意向申报并从事驾驶培训机构,对于湖南警察学院的学生、学院教职工及其家属愿意到承租方学车的,承租方按照对外招生价格的80%收取,由承租方跟学车者本人直接签订培训合同,完善学车手续。
3、原来跟公专驾校合作办学的教练车和原公专驾校未培训完学员(老学员,仅限从公专驾校转出的600余名学员,目前剩余学员数量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进行统计),愿意继续转回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并按照原公专驾校转出的标准进行结算。承租方还需承担原公专驾校所有合作办学教练车的全部转籍费用。如果原公专驾校的教练车和老学员不愿意转入承租方的,则承租方在规定期限内允许他们进入训练场开展学车训练,期限为签订承租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6个月以后不再允许他们进入训练场。
4、原公专驾校遗留学员中,已培训完成(或退费等)需到出租方进行费用结算的,由承租方按原公专驾校结算标准先行垫付,并按月整理费用垫付记录、学员信息、收据、发票等相关材料统一向湖南警察学院进行费用结算。
5、湖南省道路运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未培训完学员(除原公专驾校遗留学员外),参照道运公司、长沙摩拜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湖南警察学院共同签订的《学员培训遗留问题处置协议书》(该协议书由长沙市交通局驾驶员培训服务中心、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科、长沙县交通局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和长沙县泉塘街道办事处丁家岭社区共同协调并指导签订)进行实施。
(二)招租标的物二:北综合楼二楼三间房屋招租
1、为了确保学校的封闭管理,本次招租的三间房屋实行单向对外开门经营,仅限办公用房项目整体对外招租。
2、本次招租的门面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同时确保不影响学校师生的正常生活。
3、本次招租门面已经单独安装电表,独立计费,由中标方支付。
4、请参加竞租者认真了解招租门面的经营位置、经营面积。中标方必须严格按照我院指定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租或者分租。
4、招租门面改造、装饰装修均由中标方自理。合同期满或者合同终止,中标方的门面改造、装饰装修遵循“来修去丢”原则,我院没有补偿。
(三)招租标的物三: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东区门店
1、本项目经营方式和范围:本次招租的门面根据学院规定实行对校内外开门经营,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不得在学校周边经营的项目(如歌舞娱乐、网吧、电子游艺、成人性用品等)外,其它国家准许经营的所有项目均可。
2、本次招租的房屋单独安装电表、水表,独立计费,由承租方支付,实行“先预购、后使用”。收费标准:水3.07元/吨、电0.589元/度(如有国家政策变化另行调整)。
3、卫生费:对外经营门店免收卫生费,其生产经营和卫生责任区的所有垃圾则由其直接清运至市政指定的校外垃圾站;对内经营门店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为经营面积100㎡以下门店50元/月、100㎡以上(含本数)-300㎡门店100元/月、300㎡以上(含本数)门店(师生食堂除外)200元/月,但因生产经营而产生的废物垃圾则应由租户直接清运至市政指定的校外垃圾站。
4、承租方对房屋的改造、装饰装修遵循“来修去丢”原则,招租方不予补偿。店铺装修实行“来装去丢”原则,装修前需提供装修方案和图纸,经学院后勤管理处审核同意方能实施,尤其是严禁未经许可更改门店内外现有结构、水电布局。
5、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我院指定范围经营,不得转租或者分租。
6、门店租户应承担门前校容环境的“三包”责任,即:“一包”门前校容整洁,无乱设摊点、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二包”门前环境卫生整洁,无裸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三包”门前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等。
(四)招租标的物三:学生宿舍、图书馆摆放自动售货机采购
1、本次在学院13栋学生宿舍的一楼以及图书馆的空隙之地各摆放一台自动售货机。
2、本次出租的空隙场地已经单独安装电表,独立计费,由中标方支付。
3、请参加竞租者认真了解招租场地的经营位置。中标方必须严格按照我院指定地点进行摆放。
三、承租期限
(一)招租标的物一:原公专驾校场地(南场地)
“3年+2年”模式。
三年后出租方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批复该场地可用于对外出租;前三个经营年度内未发生安全事故;未发生违约行为;达到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有关要求、承诺,且出租方或出租方驾驶考训部门未对中标承租方下发“整改通知书”或中标承租方按“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的,方可续签后二年合同。以上要求未达到的,三年到期解除合同,由出租方重新组织招标。项目整体到期后,由出租方重新组织招标。
(二)招租标的物二:北综合楼二楼三间房屋招租
四年。(自 2023年10月 31日起至2027年10月30日止),期满重新招租。
(三)招租标的物三: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东区门店
四年。门面租金按照“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由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前先交足前半年的租金,依此类推。
(四)招租标的物四:学生宿舍、图书馆摆放自动售货机采购
四年。(自 2023年12月 31日起至2027年12月30日止),期满重新招租。
四、承租租金及说明
(一)招租标的物一:原公专驾校场地(南场地)
1、场地设施出租的租金以第三方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44.1288万元/年为招租底价,以竞租人最高竞价金额为最终承租租金。
2、租金缴纳方式:中标的承租方在签署承租合同开始7个工作日内缴纳好第一年的租金,以后每年的租金在前一年租金截止期30天之前缴纳,以此类推。
3、承租方所缴纳的租金不含水电费,所有发生的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每半年结算、缴纳一次。出租场地单独电表计费,先购电然后用电,电费单价为0.7003元/度。出租方在出租区域单独安装水表,按照水表计量缴费,公共办公区域的用水由于有交叉,承租方按照公共区域水表计量数额的一半承担水费,水费单价为3.07元/吨(如有国家政策变化另行调整)。
(二)招租标的物二:北综合楼二楼三间房屋招租
经营项目 (类别) | 经营地点 基本情况 | 单个门面经营面积(㎡) | 投标保证金(万元/项) | 履约保证金(万元/项) | 租赁金基准价(万元/年) |
办公用房 | 位于校区内北综合楼二楼西往东16-18号房屋 | 45.82㎡/个×3=137.46㎡ | 5000元 | 1万元 | 3.3万元 |
(三)招租标的物三: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东区门店
楼层 | 面积 | 租金底价 |
东区1楼2号(一、二楼通过室内楼梯连通,带卫生间) | 144㎡ | 39元/㎡·月 *****元/间·年 |
东区1楼3号、(一、二楼通过室内楼梯连通,带卫生间) | 144㎡ | 39元/㎡·月 *****元/间·年 |
东区1楼4号 (一、二楼通过室内楼梯连通,带卫生间) | 141.6㎡ | 39元/㎡·月 *****元/间·年 |
东区1楼5号 (一、二楼通过室内楼梯连通,带卫生间) | 141.6㎡ | 39元/㎡·月 *****元/间·年 |
东区1楼6号 (一、二楼通过室内楼梯连通,带卫生间) | 144㎡ | 39元/㎡·月 *****元/间·年 |
东区1楼7号 (一、二楼通过室内楼梯连通,带卫生间) | 144㎡ | 39元/㎡·月 *****元/间·年 |
东区1楼8号 (一、二楼通过室内楼梯连通,带卫生间) | 144㎡ | 39元/㎡·月 *****元/间·年 |
(四)招租标的物四:学生宿舍、图书馆摆放自动售货机采购
符合条件且报价高的中标。
五、竞租人资格条件
(一)招租标的物一:原公专驾校场地(南场地)
1、法人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附后;
3、竞租人法人代表没有任何刑事犯罪记录;竞租人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民事纠纷以及重大学员投诉事件;竞租人在长沙地区没有经营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任何科目考场,对于以上事项竞租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其他要求:同一竞租人仅能委托一名代表参加竞租,否则将被拒绝。
(二)招租标的物二、三:北综合楼二楼三间房屋招租、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东区门店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自然人。
1)法人应提交: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复印件;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③法定代表人参与竞标,提供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若委托人参与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自然人则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存在合同纠纷或在学院经营活动存在任何欠费情况的参加。
3、其他要求:同一竞租人仅能委托一名代表其参加竞租,否则将被拒绝。
(三)招租标的物四:学生宿舍、图书馆摆放自动售货机采购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自然人。
1)法人应提交: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复印件;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③法定代表人参与竞标,提供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若委托人参与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自然人则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存在合同纠纷或在学院经营活动存在任何欠费情况的参加。
3、其他要求:同一竞租人仅能委托一名代表其参加竞租,否则将被拒绝。
六、竞租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1、竞租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17时00分。
2、竞租报名地点: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区蓉园路6号湖南省老干部大学金秋楼10楼)
3、联系人:吴女士
4、联系电话:0731-********
5、报名时须递交竞租人资格条件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竞租人公章,并现场签署《竞租人承诺函》。
6、报名费400元每人,报名成功概不退还,竞标资格不得转让。
七、标的物现场踏勘
1、招租标的物现场踏勘联系人:驾考中心卢老师(联系方式135*****678),后勤处周智勇(联系方式139*****058)。
2、竞租人应在报名后、开标前到现场实地察看,充分考虑各种因素造成的投资风险。递交竞租文件后,则已表明竞租人完全了解标的物,并愿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对招租标的物有任何异议。
八、竞租保证金
1、竞租保证金金额:南场地(壹拾伍万元整);北综合楼二楼三间房屋招租(壹万元整);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东区门店(壹万元整);学生宿舍、图书馆摆放自动售货机采购(壹万元整)。
2、竞租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17时00分,竞租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方式从各竞租人基本账户(自然人以现金方式)缴入到如下账户,以竞租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竞租人未按上述要求缴纳竞租保证金的其竞价将被拒绝。
账户名: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长沙伍家岭支行
九、竞价截止时间、地点
1、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时00分。在竞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竞价函为无效文件,其竞价将被拒绝。
2、竞价地点: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沙市芙蓉区蓉园路6号湖南省老干部大学金秋楼10楼)
十、竞价会议参加单位及人员
1、招租方监督代表;
2、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3、符合竞租人资格并按要求足额递交了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
十一、竞租原则
1、竞租人报价低于招租底价的为无效竞价。
2、各竞租人持竞租保证金回执单原件、竞租人资格条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竞价函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竞租会(法定代表人参加竞租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竞租会;若授权委托人参加竞租的,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未按上述要求的视自行放弃。凡与招租会无关人员应退出会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3、各竞租人在竞租截止时间前递交竞价函,现场公布各竞租人竞价函密封情况。只有一个竞租人的,竞价函报价高于招租底价的即确定为承租人。有两个或以上的竞租人,竞价函报价最高的即确定为承租人,竞价函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时视为竞租无效,若最高报价者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则最高报价者进入第二轮密封报价阶段,并于招租会现场递交竞价函;若第二轮密封报价的最高报价者仍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则继续进行密封报价,直至产生承租人;
4、承租人确定后现场签署《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
5、各承租人的竞价函具有法律效力,应妥善保管,慎重出价,一经递交报价不得反悔,否则视为违约;
6、各承租人对误过竞价时间承担全部责任;
7、承租人竞得后放弃的或不签署《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招租会现场流程
1、招租会开始时间前30分钟:竞租人现场签到,各竞租人现场递交竞租保证金回单、资质材料和密封的《竞价函》,无关人员离场。
2、招租会于2023年10月23日10时00分开始(递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主持人宣布招租会开始,宣布招租会纪律,不再接受竞租资料和人员。各承租人应对误过竞价时间承担全部责任。
3、各竞租人现场相互査验《竞价函》密封情况。
4、资格审验:招租方监督代表和工作人员现场审验竞租人代表、资质材料和竞价保证金情况,资格审验不合格者当场离开招租会现场。
5、主持人现场拆封资格审验合格的竞租人《竞价函》、公布报价,并现场公示《竞价函》纸面报价内容,如口头唱价有误,以《竞价函》纸面报价为准;
6、主持人现场宣布承租人。承租人现场签署《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
7、各承租人的《竞价函》具有法律效力,应慎重报价,报价一经递交不得更改。竞租成交后承租人放弃承租或不签署《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租赁合同签订
取得承租人资格的承租人凭《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30日内与湖南警察学院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及条款格式以招租文件合同样本提供的为准(附件六)。30日内未能与湖南警察学院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违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其他要求
1、各意向承租人有如下行为之一时,将取消其参加竞价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租方有权追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扰乱公开招租会现场秩序、干扰招租报价工作、操纵、垄断、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引起竞价无效的、有效报价后又声明撤销的;
(3)报价竞得后,放弃的、未签署《公开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的、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4)进入招租会后,未关闭通讯设备,交头接耳、吵闹、滋事、随意走动以及不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等行为的。
2、其他未取得承租资格的竞租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不计息。
3、若各承租人有违反《招租竞价公告》和本规则条款的行为,将被取消其竞租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租单位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诉的权利。
十五、代理服务费
招租标的物一、二、四:原公专驾校场地(南场地)、北综合楼二楼三间房屋招租学生宿舍、图书馆摆放自动售货机采购
本次招租竞价取得承租资格的承租人需向招标代理公司(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一次性缴纳代理服务费叁仟元整。
招租标的物三: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东区门店
本次招租竞价取得承租资格的承租人需向招标代理公司(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一次性缴纳代理服务费每个门面伍佰元整;
十六、承租方经营管理要求
1、出租方负责出租时场地的完整和保证承租方可以正常使用。负责监管承租方日常经营和履约监管,不得有超越约定的经营范围。
2、承租方负责承租期间的场地修缮工作,维护好场地的完好性。
3、承租方在承租期间不得改变经营范围,不得更改房屋结构和场地现有布局,如果承租方依据政策法令的改变而需要对场地或房屋进行改造,需事先书面向承租方申报改造理由和具体方案,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按方案进行改造,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合同期满、承租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的以及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情况下,承租方所有改造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或者损毁。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有超出经营范围应当对其提出改正,承租方拒绝改正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出租合同。
4、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合法经营,不得以出租方名义发布消息和对外宣传。租赁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出租方无关,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事故所有责任和后果。因非法经营而造成的场地查封、停业等严重后果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出租区域内的卫生清扫和保洁以及垃圾清运工作由承租方负责,出租区域内的绿化由承租方负责维护和打理,承租方不得随意损坏,场地内的树木在承租之日进行点数交接,承租方不得移走任何树木和损毁绿化。
6、承租到期不再承租之后,双方进行场地和房屋以及办公设备设施交接,如果对出租的所有场地房屋以及设施设备造成损毁或者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照价赔偿,如有暂时无法确定损失金额的由双方协商赔偿数额。
7、出租用的设施、设备因到报废年限或者无法使用的,出租方不再继续投入和更新,由承租方自行添置。合同期内,确因使用年限达到报废标准的设施、设备,须经出租方认可后,由出租方有关部门办理报废及核销手续。
8、合同期满、合同被解除或终止的,承租方自行处置好尚未培训完的学员和其他尚未完结的手续,按移交清单向出租方交回房屋、设施、设备等出租方财产,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移交场地、设施设备以及办公场所等工作,超过期限按*****元/天由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场地占用费。逾期未清场并办理移交手续的,出租方有权自行清场,清场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可在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9、承租方应该维持好招租区域内的生产经营情况,负责承租区域内考场周边的秩序维护工作。承租方不得有违反星沙考场纪律的违规行为,特别是不能组织和参与了难,如因承租驾校的违纪行为造成星沙考场遭到处理甚至停考等严重违纪事件,星沙考场所遭受的所有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10、此场地不得进行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标签: 摆放自动售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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