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医三院介入科DSA生活区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锦医三院介入科DSA生活区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锦医三院介入科DSA生活区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行政区域 凌河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16日 09:3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锦州市松山新区凯旋家园7-26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0月27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锦州市松山新区凯旋家园7-26号
预算金额 ¥1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416-*******
采购单位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锦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6-*******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锦州市松山新区凯旋家园7-2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女士 0416-*******

项目概况

锦医三院介入科DSA生活区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锦州市松山新区凯旋家园7-2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DFSSYZC********

项目名称:锦医三院介入科DSA生活区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原介入科南侧生活区搬迁至北侧办公区,含开门洞口,新增谈话室、男更、女更、洗衣间、淋浴间、卫生间(增加上下水) 、库房、污物间,大白乳胶漆、强电弱电改造 (照明、插座、开推拉门、套装门等,开关、空调风口移位等(详见第三章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45天(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单位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施工许可证、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3.2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含)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及安全考核证书;3.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7日 至 2023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锦州市松山新区凯旋家园7-26号

方式:现场领取: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4.投标单位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施工许可证、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5.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资格证书(相关专业),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6.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7.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以现场递交方式交至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凯旋家园7-26号),并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锦州市松山新区凯旋家园7-26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锦州市松山新区凯旋家园7-2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福利政策。

质疑与投诉

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址:锦州市        

联系方式: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凯旋家园7-26号            

联系方式:马女士 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   0416-*******

 

标签: 改造工程 DSA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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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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