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基本农田管护调研公告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基本农田管护调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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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6
一、调研目的
为配合南屏镇政府做好耕地保护工作,满足我院精神患者农疗需求及职工种植的兴趣爱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邀请有意向的企业、慈善机构或个人参与基本农田管护调研。
二、基本农田概况
(一)地块编号45、46、50号地块永久基本农田,图斑编号分别为440*****200*******、440*****200*******、440*****200*******(详情见附件),其中地块编号45位于南屏南琴路东侧、科达路北侧;地块编号46和地块编号50均位于和科路东侧、先导高端智能装备华南总部制造基地北侧,位置坐标以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树桩立界的范围为准。
(二)地块编号45、46、50号三块基本农田总面积为*****.37平方米,其中地块编号45面积8329.1平方米,地块编号46面积*****.9平方米,地块编号50面积7596.37平方米。
三、基本农田管护要求
(一)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耕地,应当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二)从严禁止的要求:
1.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非农建设、乱搭乱建、放置集装箱等行为。
2.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3.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
4.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5.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6.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7.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
(三)其它要求
1. 保证在接管永久基本农田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广东省耕地质量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做好日常管理、保护工作,做好灌溉、施肥等工作,保证种苗的成活率,若种植的农作物被破坏或死亡需及时补种。
2.因特殊原因(提前六个月告知)需归还三宗基本农田地块时,应当无条件归还。(包括出现任何赔偿、投资等经济损失)
3. 在使用三宗永久基本农田时,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把好安全生产关、杜绝任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严禁有影响市容市貌现象,保证环境卫生整洁。
四、勘察现场及宣讲方案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勘察现场时间:2023年10月16日8:00~2023年10月20日17:00(逾期不候)
(二)宣讲方案时间:2023年10月23日上午10:00
(三)宣讲地点: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主院区行政楼五楼论道厅
(四)宣讲方式:以PPT形式,管护思路切合要求、新颖。时间控制在15分种内。
五、基本农田管护时间及使用
三宗基本农田管护时间暂定叁年,签订协议后,无偿使用。
附件:香洲区南屏镇永久基本弄农田分布图
(联系人:石工,电话:*******,邮箱:********@qq.com)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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