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空气能热水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YC-20231016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空气能热水器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6万元,招标人为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空气能热水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空气能热水器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空气能热水器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7日 09时00分到2023年10 月23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时间:自2023年10月17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地点: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尚风尚
水1581-1号方式: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按
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6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尚风尚水1581-1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6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尚风尚水1581-1号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栖霞路1号
联 系 人:刘警官
电 话:0532-6657533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意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尚风尚水1581-1号
联 系 人: 于吉超
电 话: 18653210052
电子邮件: sdyczbb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