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肺功能测试仪等采购项目询价公告10.16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肺功能测试仪等采购项目询价公告10.16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肺功能测试仪等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肺功能测试仪等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线上(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官网、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官网)领取询价通知书及其它资料。并于2023年 10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肺功能测试仪等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民币

采购需求:

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人民币)

肺功能测试仪

1台

*****

听力测试仪

1台

*****

合同履行期限: 中标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

时间:2023年 10月 16日08:30至2023年10月 19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官网、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官网

方式:线上领取询价通知书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3号楼12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凡领取本询价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询价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成交后承担询价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            

地 址:上饶市广丰区永丰南大道266号

联系方式:吕芳 187*****373

附件:(询价文件)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肺功能测试仪等设备询价文件.docx

文件类型: .docx *****c19fb65b8d.docx" title="(询价文件)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肺功能测试仪等设备询价文件.docx" target="_blank">c2b3a30dc1686cefc*****c19fb65b8d.docx (70.02 KB)

标签: 肺功能测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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