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山嘴子村—庙香山温泉管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山嘴子村—庙香山温泉管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山嘴子村—庙香山)温泉管线建设项目
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H-2023-1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山嘴子村—庙香山)温泉管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九富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山嘴子村—庙香山)温泉管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2.2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对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山嘴子村—庙香山)温泉管线进行建设,温泉管道采用一用一备,总长度18.6公里。建成后将为庙香山滑雪场及沿线村屯发展温泉民宿,温泉酒店和温泉康养做预留。(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配合工程竣工验收等;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另外,还要配合招标人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
2.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波泥河街道;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期结束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资金、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号文件的规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且应无在建工程。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0年9月-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4投标人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满足本工程监理需要的基本设备:检测尺、钢卷尺、测距仪、水准仪、全站仪、回弹仪、测厚仪、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投影仪等,且各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6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12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相关资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13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4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职称证就职单位除外),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所有人员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15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参与项目登记,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彩色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0431-********或145*****888)取得联系进行确认。其他方式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予认可:
(1)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登记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登记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为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
4.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6楼会议室(请乘坐一楼榴蘭香主后侧电梯)。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8.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2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名 称:吉林九富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南山街碧水尚城42号楼
联系方式:0431-********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
联系方式:04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琦
电 话:043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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