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柏乡县磷肥厂废渣清理项目监理阶段二标段招标公告
原柏乡县磷肥厂废渣清理项目监理阶段二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原柏乡县磷肥厂废渣清理项目监理阶段(项目名称)已由柏乡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柏行审批审字【2023】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柏乡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柏乡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王家庄乡赵村西侧招标内容:原柏乡县磷肥厂废渣清理项目监理阶段-工程监理。监理周期:80天。
2.2招标范围: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进度控制和成本控制,并完成项目监理报告。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投入本项目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3.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3.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3.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17 00:00至2023-10-2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0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柏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柏乡县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瑞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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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荣景园小区 20-1-2402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锐娟 | 联系人: | 王猛 |
电话: | 0319-******* | 电话: | 151*****466 0311-********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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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废渣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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