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县2015年利用省级土地出让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保德县2015年利用省级土地出让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保德县2015年利用省级土地出让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保德县2015年利用省级土地出让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保德县财政局以财政备案编号为2015-067文号批准采购,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保德县农业委员会委托,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保德县2015年利用省级土地出让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HC-SXZB-2016-002

三、采购内容:

1.建设地点:保德县腰庄乡路家沟村、讲家沟村。

2.建设内容和规模:坡耕地综合治理约1777.94亩,精制有机肥和硫酸亚铁采购,详细参数与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3.项目预算总额及标段划分:

3.1预算总额148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29.03万元,其他费用16.49万元,不可预见费2.48万元;本项目只对工程施工部分进行招标,预算金额合计为129.03万元。)

3.2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预算金额为129.03万元,其中:

第一标段:坡耕地综合治理,预算金额共计103.21万元,工程内容包括:里切外垫609.53亩,修筑地埂609.53亩,整修田间道3375.3米,深耕翻609.53亩,加厚耕作层1168.41亩,标志牌1个;第一标段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为:HC-SXZB-2016-002/1;

第二标段:精制有机肥和硫酸亚铁采购,预算金额共计25.82万元,第二标段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为:HC-SXZB-2016-002/2;

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备注

1

精制有机肥

公斤

不得少于238750

23.87万元

增施精致有机肥1777.94亩

2

硫酸亚铁

公斤

不得少于24380

1.95万元

施用硫酸亚铁609.53亩




注:上述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4.资金来源:省级资金。

5.招标范围

5.1第一标段:坡耕地综合治理

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

5.2第二标段:精制有机肥和硫酸亚铁采购

范围包括:货物、服务的供应、运输、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6.工期要求或交货期

6.1第一标段:坡耕地综合治理

计划总工期:签订合同后1年内完成。

6.2第二标段:精制有机肥和硫酸亚铁采购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验收完毕、售后服务等内容。

7.质量要求

7.1第一标段:坡耕地综合治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专业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7.2第二标段:精制有机肥和硫酸亚铁采购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要求。

8.施工地点或交货地点:第一标段按保德县农业委员会指定地点施工;第二标段货到保德县农业委员会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第一标段:坡耕地综合治理

(1)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业绩、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委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本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第二标段:精制有机肥和硫酸亚铁采购,接受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名义投标。

本项目两个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1)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原件);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第一标段: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原件、入晋手续(外地企业提供);

第二标段:还需提供生产许可证副本、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

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要求的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A4规格复印件贰套,经审查合格登记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未带原件者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证件或资料有造假嫌疑可能不予接受报名,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科技街1号北美晶域蓝湾A座10层)报名,投标人必须现场报名。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应与报名时必须是同一个人。

2.招标文件售价:第一标段:300元/本,第二标段:300元/本,售后不退。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60元,招标代理公司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出。

3.发售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分公司。

八、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第一标段)2016年1月2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保德县府前大街财政局三楼招投标大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内容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保德县农业委员会

地址:保德县东关镇梅花街71号

邮编:036600

联系人:刘新平

联系电话:137*****757

邮箱:nyj*******@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科技街1号北美晶域蓝湾A座10层

邮编:030006

联系人:郝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189*****795187*****940

邮箱:hcsxfgs@126.com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1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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