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白璧镇四高村一事一议工程

安阳县白璧镇四高村一事一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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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安阳县白璧镇四高村一事一议工程
招标编号:2023-TMZB-22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县白璧镇四高村一事一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 29.932209 万元,招标人为安阳县白璧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安阳县白璧镇四高村一事一议工程。工程地点:安阳县白璧镇境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县白璧镇四高村一事一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安阳县白璧镇四高村一事一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
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
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
经营范围登记证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 年度任意一年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 6 个
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
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或
单据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
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
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 项目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单位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
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
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
用。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16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20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
照或相应证照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单位负
责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所有扫描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的原
件的扫描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峰中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西南角昊澜弘顶七号
楼 5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峰中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西南角昊澜弘顶七号
楼 5 楼
七其他
安阳县白璧镇四高村一事一议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2023-TMZB-222
2项目名称:安阳县白璧镇四高村一事一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9322.09 元
最高限价:299322.09 元
序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
额 (元)
1 安阳县白璧镇四高村一事一议工程 299322.09 元 299322.09 元 是 299322.09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安阳县白璧镇四高村一事一议工程。工程地点:安阳县白璧镇境内
5.2 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5.3 工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
5.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标准
5.5 安全要求: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河南省
安阳市有关规定,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6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符合性证明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
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
经营范围登记证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 年度任意一年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 6 个
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
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或
单据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
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
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 项目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单位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
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
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时间:2023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0 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峰中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西南角昊澜弘顶七号楼 5
楼。
3.3售价:500 元。
3.4方式: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
执照或相应证照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或相应证照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附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扫描件。
所有扫描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
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 年 10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峰中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西南角昊澜弘顶七号楼 5 楼。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 年 10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峰中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西南角昊澜弘顶七号楼 5 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磋商公告
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 标志产品优先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安阳县白璧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3503728522
地址:安阳县诚信路与诚一路交叉口东北角
2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宏晨
联系电话:1573726076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县白璧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阳县白璧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5037285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
地 址: 安阳市文峰区东方名苑 6 号楼 2 单元 102 室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15737260768
电子邮件: aytianmazhaobiao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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