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拆迁工程第一片区施工招标公告

棚户区拆迁工程第一片区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南县城湖棚户区拆迁工程第一片区施工[XPRG*******(重)]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南县城湖棚户区拆迁工程施工项目已由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14〕34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银行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涉及拆迁范围的第一片区。

项目规模:拆迁范围划分为三个片区。其中,一片区包括汽运公司、县住建委、县农业局;二片区包括县工信局、商业招待所、百货公司(248号)、百货公司(208号)、县第一幼儿园及地块、文工团地块;三片区包括县供销社、县歌舞团、物质总公司、县橡胶厂(欧元地块)、城顶地块、物资局地块。具体按招标单位提供的平面图所示用地范围内建筑物、构造物等所有障碍物自基础底面起以上的部分一次性拆除,三个片区总拆除范围约16061.59平方米。

招标上限控制价:肆拾捌万壹仟捌佰肆拾柒元柒角整(¥481847.70元)。

要求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2月5日,施工工期:30天。

招标范围:平南县城湖棚户区拆迁工程第一片区的施工。

要求质量: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施工单位;

(3)具备爆破与拆除(不含爆破)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 17 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平南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平南县新交通运输局一楼东厅)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报名人身份证;(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3)单位资质证书副本;(4)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证及身份证、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项目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自拟);(6)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平南县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以上材料未注明原件的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贰份)备案。报名材料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通过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不提供电子版本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26日下午3 时,地点为平南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平南县新交通运输局一楼东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 8. 交易服务单位
平南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平南县新交通运输局一楼东厅)。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平南县发改局:****-*******

平南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平南县 贵港分公司地址:贵港市港宁花园一区北面3栋43号(兴贵路137号)

邮 编: 537300 邮 编: 537100

联 系 人: 郑婷婷 联 系 人: 戈伟梅

电 话: 0775—******* 电 话: ****-*******

传 真: ****-*******

2016年 1 月 6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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