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西南天然气处理总厂保供能力提升工程通信系统
塔西南天然气处理总厂保供能力提升工程通信系统
项目名称: | 塔西南天然气处理总厂保供能力提升工程通信系统 |
项目概况: | 1.1 工程概况塔西南天然气处理总厂负责天然气管网能力提升工程措施中措施4-天然气处理总厂新增50万方/天LNG气化装置、新增外输增压装置、分离计量装置改造、取还气工艺改造。增加一套50×104Nm3/d气化装置;改造取气管线170万方/天,改造还气管线220万方/天;在膜分离橇(X-******)基础上增加6只膜,处理量为46万方;预留1座1×104m3LNG双金属全包容罐位置及接口;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等根据需要进行改扩建。操作弹性范围:50%~110%。1.2 采购范围:通信系统交货时间:最晚于2023年11月10日全部货物到现场,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正式通知为准。交货地点: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疏附县兰干镇塔西南天然气处理总厂保供能力提升工程施工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交货方式:乙方送货,车板交货。" |
项目单位: |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2 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提供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根据最近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4 投标人诚信记录、信誉良好;投标人在2020年至今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工作内容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且明显影响履约能力、破产等状态。*5 资质要求:制造商应具有与设备设计、制造相关的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6 制造商或报价商所提供设计制造的相似工况下的同类产品成功应用2年以上的业绩至少应具有5项。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本次谈判文件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19日将谈判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采购联系人电子邮箱: wangyao0630@163.com,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招标编号+谈判申请人名称。以邮件回复方式发送谈判文件。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王瑶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28*****473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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