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二期办公区装修三次招标公告
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二期办公区装修三次招标公告
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二期办公区装修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二期办公区装修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莆田市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委托,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泉宏莆采招【2023】080号-2、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二期办公区装修项目(三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二期办公区装修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7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泉宏莆采招【2023】080号-2
项目名称: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二期办公区装修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 预算金额 | 合同包最高限价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二期办公区装修项目(三次) | 1项 | 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 | 3241元 | ||
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报价。 |
备注:以审后预算价下浮18%作为最高限价,为 ****** *(1-18%)=******元(取整数位),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2.1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或经年检有效,且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 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需)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技术负责人)。
备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须严格以闽建建[2018]37号文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到位;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备充足人员,不另行支付费用。
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信用记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10-17至 2023-10-23,(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应向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投标供应商可通过上门、电子邮件方式及邮寄方式向{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100元(含电子档),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0-27;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33号莆商中心2层随行易交易开标大厅
六、开启
时间:2023-10-27;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33号莆商中心2层随行易交易开标大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
联系方式:林先生138*****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延寿中街辰华财富中心
联系方式:小郑0594-*******
邮 箱:*********@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郑
电 话:0594-*******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 月16 日
标签: 二期办公区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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