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物资(2包)二次招标公告
应急物资(2包)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我公司受澄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澄江县急救站、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应急物资采购(2包)二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通过公开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YXSSZFCG*******-2(二次)
1.2项目名称:澄江县急救站、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应急物资采购(2包)二次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交货(安装、调试)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之内。
1.5交货地点:澄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6采购预算:150000元
1.7质量要求:按国家行业验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8采购内容:现行流行病学调查箱2个、水质采样袋500个、分区标志1个,防护银镜100副、应急灯5盏、N95口罩100套、普通化学防护服6套、微生物采样箱2个、水质细菌快速检测箱1个、水质理化快速检测箱1个、(强光)手电筒40个、一次性防护服50套、水质采样水质采样运输箱1个、水质采样无源温度显示疫苗运输箱2个、高射程喷雾机1台、背负式喷雾机2台;
注: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采购内容及规格或详细性能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企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的生产或销售;
2.3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本次项目主要设备(货物)制造商或区域产品代理商的授权书;
2.4所投产品应具有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是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对不在国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2.5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自行承诺)原件
2.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参谈;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01月06日至01月08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兰苑洋房2幢1单元150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代理商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注:对不在国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包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交响应文件的电子文档,以U盘形式随响应文件提交。
6、联系方式
采购人:
澄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张师联系电话:180*****633
采购代理机构:
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兰苑洋房2幢1单元1501室
联系人:黄悦联系电话:****-****************44 2016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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