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滩城市防洪应急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三工滩城市防洪应急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一、采购人:昌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二、采购文件编号﹕CJSCG-FW2015-036
三、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市三工滩城市防洪应急工程
四、采购机构﹕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采购预算:控制在人民币40万元以内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水利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现场勘查证明,并多次承担过昌吉市防洪工程设计。
(现场提交上述资料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查验)。
七、采购内容及数量:
  本次项目主要设计内容为昌吉市三工滩城市防洪应急工程,工程总投资约3800万元。
  设计内容:
(1)对原有已建土方工程复核,将迎水面硬化,提高抗冲刷及过流能力。修建桩号为桩号0+000~5+500段及7+800~13+000段,总长10.70km。
(2)考虑堤防安全,在桩号3+600及4+700处设置溢流堰,将标准外洪水由此泄入下游排洪沟。
(3)根据交通要求修建过水路面及交通桥。
(4)为使洪水安全泄入三屯河河道,末端修建台阶式落差建筑物,将洪水消能后排入三屯河河道。
八、保证金
  缴纳人民捌仟元整(¥8000.00﹚,询价现场密封提交。
九、询价时间、地点
  本次询价将于2016年1月11日上午12:30点在昌吉市财政局一楼招投标室(昌吉市长宁路17号)开始,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逾期送达的密封报价不予受理。
十、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须按照项目清单报价并汇总。
2、询价采购报价单填写需字迹工整、无涂改痕迹并加盖公章。
3、询价采购报价单需密封提交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清单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
  不符合以上报价要求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
十一、成交原则
  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果出现服务、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由采购人从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人。
十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与采购单位联系对现场进行勘察,询价现场提交采购单位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勘查时间:2016年1月8日上午11:00点在昌吉市水利局门口统一勘查现场。
2、付款方式:设计成果通过评审、立项后支付30%,工程完工通过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30%,通过审计和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3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3、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0日内提交设计成果。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
  采购人联系人:刘鸿雁 联系电话:139*****980
  采购机构联系人﹕马敏锐、周弋扬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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