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安局京台高速公路济宁段智能交通安全系统恢复建设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济宁市公安局京台高速公路济宁段智能交通安全系统恢复建设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济宁市公安局京台高速公路济宁段智能交通安全系统

恢复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济宁市公安局京台高速公路济宁段智能交通安全系统恢复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JiNing)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0*****020**********(省网)、SZBM-2023-G0196(市网)

2.项目名称:济宁市公安局京台高速公路济宁段智能交通安全系统恢复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98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98元。

5.采购需求:为贯彻落实部局《公安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公安交通管理科技发展规划(2021-2023年)》、省厅《2023年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要点》、以及总队《山东省深化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建设实施方案》、《2023年山东省公安道路交通监控设备联网接入和运维管理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的建设要求,弥补当前高速支队科技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的缺项,提高济宁市高速公路交通智能管控系统应用水平,提升恶劣天气预防事故防控能力,实现高速公路的动态监管、实时预警、智能管控、高效服务的管理模式,建设本项目。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投标人所报产品情况给予价格折减或加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4.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6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0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11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 2023年10月19日9时30分前(北京时间)。

2.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JiNing)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均可下载。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凡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登陆点击报名,报名后没有其他操作,无须在该网站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报价。

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政府采购。所有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并无任何纸质文件,所以注册后必须办理CA及电子签章,办理及系统操作咨询:0537-*******、0537-*******。已办理过注册及电子签章的投标人,登录系统,参与本项目。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10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具体操作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政府采购,点击采购项目,上传文件。

五、解密时间:

1.时间:2023年10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以后。

2.地点: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自主持人启动网上解密开始20分钟内使用CA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必须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中的操作手册《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说明》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主页右侧系统入口下面的供应商注册。

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济宁市公安局

地 址:济宁市洸河路29号

联系方式:岳队、053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中德广场B座1205

联系方式:牟琳、181*****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牟琳

电话:181*****232

2023年9月27日

标签: 智能交通 安全 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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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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