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柏乡县磷肥厂废渣清理项目监理阶段一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原柏乡县磷肥厂废渣清理项目监理阶段一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原柏乡县磷肥厂废渣清理项目监理阶段(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原柏乡县磷肥厂废渣清理项目监理阶段 (项目名称)已由 柏乡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行审批审字【2023】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柏乡县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柏乡县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王家庄乡赵村西侧 招标内容:原柏乡县磷肥厂废渣清理项目监理阶段-环境监理。 监理周期:80天。

2.2招标范围:废渣的异地处置,对废渣清挖、运输及处置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提供监督管理等技术服务,并完成项目监理报告。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环境监理相关内容,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拟投入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保类相关中级(含)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3.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17 00:00 至 2023-10-2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07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柏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柏乡县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瑞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荣景园小区 20-1-2402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李锐娟 联系人: 王猛
电话: 0319-******* 电话: 151*****466 0311-********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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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废渣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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