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镇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权

普洱市镇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权

普洱市镇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特许经营权
索引号: 9036/2023-***** 公开目录: 公共资源交易 公开日期: 2023-09-27
主题词: 发布机构: 镇沅政务局 文号:

普洱市镇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特许经营权

项目编号:YNHMR-FW-*******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普洱市镇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已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招标人为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镇沅县住建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瀚明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特许经营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内容

2.1项目编号:YNHMR-FW-*******

2.2项目名称:普洱市镇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

2.3投资金额:*****.62万元,其中项目主体工程*****.62万元,配套工程及土地费用暂估4880万元。

2.4项目需求:经景东县、景谷县、墨江县人民政府授权同意,镇沅县人民政府授权镇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社会资本方,授予由中标社会资本方特许经营权并全资在镇沅县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普洱市镇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工作,即采用“建设—拥有—经营”特许经营(BOO)模式予以实施。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服务区划范围(镇沅县、景东县、景谷县和墨江县城区及周边乡镇)内所有的生活垃圾的处理,并根据《特许经营协议》获得镇沅县、景东县、景谷县、墨江县四县人民政府财政支付的垃圾处理服务费,和通过焚烧发电余热上网获得电力销售收入、蒸汽供热销售收入(如有)、其它相关资源化利用产品收入及政府支付的其他费用的权利;

2.5最高限价:垃圾焚烧发电主体工程垃圾处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9 元/吨,供应商报价超出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6建设规模:

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300吨/日,采用一条300吨/日的焚烧线,配置一套6MW汽轮机发电机组,后期规模根据生产经营状况择优制定方案,以确保四县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全处理为最终目标。在项目申报过程中,项目规模与相关规划矛盾时,经政府相关部门同意,投标方可对规划中的建设内容、工程规模、投资规模等进行修改,但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要求,并按照发改等相关部门颁发的管理办法依法履行审批手续;由此导致建设规模和投资总额发生变化,双方进一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根据“恢复同等经济地位原则”相应调整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

2.7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含:综合主厂房、垃圾接收储存与运输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处理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电气系统、化学水处理、渗沥液处理站、仓库、机修间设备、总图工程、门卫、综合楼、管理区等。

配套工程含:厂区平整、护坡工程、厂外给排水工程、飞灰填埋场、厂外连接道路工程等。

2.8特许经营协议有效期:特许经营期三十(30)年,自项目正式运营之日起。

2.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具体要求为: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须小于等于两家,且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明确联合体各方主要权利义务、职责分工等,明确组成联合体后联合体各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投标报名、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再与其他任何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10其它

项目前期费用:项目前期发生的其他所有工作经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可研编制费用、环境评价报告书、特许经营项目咨询费用等)均由中标方(或项目公司)承担;项目发生的前期费用计入总投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障资金(职工养老保险或职工医疗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成立时间距投标截止之日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2信誉要求

近三年信誉良好,投标资格未被取消,未处于责令停业阶段、财产被接管状态和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上述内容须自行承诺并提供“信誉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截图),信用查询起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09月12日08时00分至2023年09月18日18时00分

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普洱市)

方式: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普洱市)”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2023年10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普洱市)”网上递交,支持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上同步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其他补充事宜

8.1中标社会投资方在中标后30日内须签订相关协议、合同及在项目所在地成立全资独立法人项目公司,并由该项目公司承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运营和垃圾处理。

9.纪律和监督

主管部门及联系电话: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纪检监督联系电话:087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建设路3号

联 系 人:李剑一

电 话:087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瀚明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 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滇池路摩根道4号楼B406号

联 系 人:贺先生

电 话:13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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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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