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集贤县“交通强国”试点县公路建设项目省道改扩建工程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卷组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集贤县“交通强国”试点县公路建设项目省道改扩建工程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卷组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本询比项目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集贤县“交通强国”试点县公路建设项目省道改扩建工程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卷组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集贤县“交通强国”试点县公路建设项目省道改扩建工程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卷组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集贤县“交通强国”试点县公路建设项目省道改扩建工程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卷组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JT-XM-XBCG-FW-******-0297
2.3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4 采购预算:98.5万元
2.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 采购范围:
1、收集基础材料后编制政府请示文件及一书四方案。包括:编制政府请示文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编制补充耕地方案、编制使用国有土地方案、编制供地方案。
2、协调当地自然资源局相关部门发布征地预公告、送达农户听证告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处理听证会被征地农户等提出实质性问题、购买耕地指标完成占补平衡工作、农转用审批系统电子材料录入等其他工作。
3、组卷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进行审核上报材料及后续补正材料,协调相关部门最终取得省人民政府农转用批复。
2.7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全部完成
2.8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9 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2.10 质量标准:符合以下文件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修订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第二次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57号);
(4)《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
(5)《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 ;
(6)《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7)《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2016年4月21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8)《黑龙江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暂行)》(黑国土资发〔2012〕74号);
(8)《省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报材料事项说明》(2014年);
(10)《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16年11月29日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第二次修正);
(11)《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格式自拟。)
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土地规划机构资质及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或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 采购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7日0时00分至2023年10月20日0时00分;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 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大道245号(招采服务中心),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4.4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
5. 采购保证金5.1采购保证金的金额:不收取
5.2 供应商采用电汇形式提交的采购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时间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3年10月20日13时30分
供应商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同时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其他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9. 联系方式采 购 人: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90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0*****321
代理机构:黑龙江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33号19层B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5*****001
电子邮箱:zyzbdljg@163.com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电 话:0451-********
标签: 公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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