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扫保车辆维保

道路扫保车辆维保

道路扫保车辆维保入围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道路扫保车辆维保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港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道路扫保车辆维保,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道路扫保车辆维保,包含1,道路扫保作业车辆保养。2,生产保障车辆保养、维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1)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营业期限内或有效期内,如独立法人企业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出具独立法人企业授权书,每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个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2020年1日1日-至今)至少完成 1 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

(1)企业信誉良好,不接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原件)。注:本条“近三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财务要求:

(1)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0-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的金融机构开具的资信证明)。

(2)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企业, 招标方支付费用前,投标方需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人员要求:/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8.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 2023年 9月 22日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9 月28 日16 时 00 分。

2.获取方式: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

3.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全称);

(2)前款“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文件资料;

(3)资料费电汇凭证(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500元整,须公户转账,汇款时需备注项目全称,其他情况不予受理);

4.资料费递交账户信息:

(1)户名: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港支行 帐号:030*****093********

5.请投标单位在公告结束前通过http://tjgzcpt.ptacn.com/homepage完成注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10月 1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 号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A017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 10月 1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 号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A017室

七、其他

1.服务期: 从2023年11月1日开始,期限一年。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定。

3.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若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采服务中心综合管理部,电话022-********,联系人:张立萍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港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

联 系 人:王成林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 号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A038室

联系人: 陈小长

电话:022-********

电子邮件


标签: 车辆维保 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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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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