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政府财政局鸡西市恒山区石墨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电力工程含10kV部分、变压器及0.4kV部分评审直接采购公告

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政府财政局鸡西市恒山区石墨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电力工程含10kV部分、变压器及0.4kV部分评审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200*****202********
项目名称: 鸡西市恒山区 石墨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电力 工程(含 10kV 部分、变压器 及0.4kV 部分) 评审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7902.0000
需求详情:

执行标准: 1、符合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2015)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 2、严格执行行业和地方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及规定。 服务要求: 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鸡西市恒山区石墨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电力工程(含 10kV 部分、变压器及 0.4kV 部分)。工程内容:高低压配电室安装、变压器设备基础、电缆沟、电力电缆等。 2、对鸡西市恒山区石墨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电力工程(含 10kV 部分、变压器及 0.4kV 部分)工程结算审核。 3、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委托人提交符合国家、省、市造价规范和相关文件规定的、完整的咨询成果文件,对文件的真实性、淮确性、 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4、应配合委托人完成项目造价评审全过程,井对过程中存在的争议和疑问进行解答 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现行的造价文件完成项目评审。 5、工程结算相关的评审资料存档(如:竣工结算图纸电子版、结算审核报告等),要求存档资料目录清晰,装订成册。

服务周期: 30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政府财政局
联系人: 吴国松
联系电话: 182*****788
联系座机: 0467-*******
四、参与项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处理厂 电力工程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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