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一、就业创业政策项目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

二、对象范围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政策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

三、政策申请条件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可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小微企业名录查验),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四、政策贷款标准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企业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的贷款利息,贷款利息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创业项目好的企业,可再次申请,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五、政策申请材料

1.《济南市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认定表》;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企业职工花名册(含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

4.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人员类别证明: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非济南市户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居住证》。

5.上年度及申请前一月企业财务报表。

六、办理流程

1.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就失业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后提出申请。(1)现场申请。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2)网上申请。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单位登录/公共服务/企业担保贷款,选择注册地区进行线上申请。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注册地所在区,“办事服务”中 “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服务” 事项下“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2.资格审核。注册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查验申请材料和查询比对相关信息数据进行资格审核。

3.信息公示。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企业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内(5个工作日)如遇公示有异议的,向企业说明情况。

提示:资格审核通过后,经办银行、担保机构贷前调查、贷款审核及发放贷款,申请人根据经办银行、担保机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贷款发放后按季拨付贴息。

七、受理方式

1.现场办理: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网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山东政务服务网。

八、办理地点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部(地点:开先大道789号)

九、办理时限

对资料齐全、信息准确、数据完整的申请,资格审核在工作日即时受理完成(不含公示、办理银行贷款等环节)。

十、咨询电话

0531-********



标签: 担保 创业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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